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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总《体规划?
《。
《4.2.1 【总体规划应符合【区,域规划或《城乡规划的要求宜与!城镇居民区和邻【近工业企业》在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动力公用、—修理、仓储》、文教卫生、生【活设施等方》面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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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总体—规划应处理好近期和!远期:的关系近期规划应集!中布置远《。期规划应预留发【展空间
!4.2.3》 厂?。区布置应合理—并应:处理好厂区与石灰石!矿山、硅铝质—。原料矿山《。。、水源?地、给水处理场、污!水,处理场、总降压【变电站、铁路接轨】站、厂外铁路—及水运码头等之间的!。关系还应留有—。协,同处置废弃物的发展!空间
4!.2:.4 水泥工【厂外部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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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厂外运输方式应根据!当地运输条件确定】
— , 2 各种运!输,方式:中应提高散装水【泥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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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厂外铁【路接轨点及》线路:进厂方向应与—厂区平面《布置:及竖向设《计密切?配合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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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 ? 新建Ⅲ、》Ⅳ级:铁,路宜与路网铁路实现!直通运输不应设交接!场站当?既有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改扩》建时应逐步取消交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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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厂?外道路与城镇及居住!区公路?的连接应平顺短捷厂!区,与铁路车《。。站、:码头:、水源地、矿—山,工,业场地?以及邻近协作企业】之间均应有方便的道!路联:系
4】.2.5 厂外】公用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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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进—线,终端塔?应设置在工厂负荷】中心附近并应保证进!出线方便同时—应避开污染源排放点!宜设在多尘污—染源上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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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以江、河取水【。的水源地应》位于河道《的,上游且岸线稳—定而又?不妨碍通航》的地段并应符合河道!整治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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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位:水池应设《。置在不?会因渗漏溢流引【起,滑坡、坍塌的地【。段;
】 4》 沿江、河岸【边布置的污水处理】及排出口应位于河】道的下游并》。应满足环《保要求?同时应处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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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集《中供热的锅炉房【宜设置在热负—荷,中心附近《。应处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应有方便》的燃煤储《存场地及炉》渣排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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