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总体规划—
【
4.2.》1 总体规—划应符合区域规划】或,城乡:规,划的要求宜与城镇】居民:区,和邻近工业企业在】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动力公用、!修理、?仓储、文教卫生、生!。活设施等方面协作
!
,。
《4.2.2 【总体规?划应处理好近期和远!期的关系近期规【划应:集中布置远期规划应!预留:发展空间
【
4.2.3】。 厂区布》。置应合理并应—处理好厂《。区,与石灰?石矿山?、硅铝质原》料矿山、水源地、】给,水处理场、污水【处理场、总降压【变电站、铁路接轨】站、厂外铁路及【水运码头等之间的】关系:还应留有协同处置】废弃物的发展空【间
《
:
4.2.4 水!泥,工,厂外部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厂】外运输?方式应根据当地运】输,条件确?。定
:
— ?2 各《种运输?方式中应提高散装】水泥的比例
—
》 3 — 厂:外铁:。路接轨点及》线,路进厂方向应与厂区!平面布?置及竖向设计—密切配合《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4 新建》Ⅲ、Ⅳ级铁路宜与】路网铁路《实现直通《运输不应设交接【场站当既《有,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改!。扩建时?应逐步取消交—接站
》。
》 5 厂外【道路与城《镇及居住区公路的连!接应平顺短捷厂【区与铁路车站—、码头?、水源地、矿山工】业场地以及邻近协作!企业之间均应有方便!的道路联系
—
》4.:2.5 《 厂外公用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进—线终端塔应设置【在工厂负荷中心附】。近并应保证进—出线方?便同时应避》。开污染?源排:放点:宜设在多尘污—染源上风侧;
】
》 2 以江】、河取水的水源地】应位于河道的上游】且岸线稳定而又不妨!碍通航的地段并应符!合河道整治规划【的,要求:。;
》
》。 3 高位水池应!设置在不会因渗漏溢!。流引起滑坡、—坍塌的地段》;
】 4《 沿?江、河岸边布置的】污水处?理及排出口应—位于河道的下游【并应满足环保要求】同时应处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 5 集—中供:热的锅炉房宜设置】在热负荷中心附近应!处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应有方便的》燃煤:储,存,场地及炉《渣排放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