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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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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总体】规划应?符合区域规划或【城乡规划的要求宜】与城镇居民区和邻】近工业企业在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动力公《。用、修理、仓储、】文,教卫生、生》活设施等方面协作】
4.】2.2 《 总体规划应处理】好近期?和远:期的关系近期规【划应集中《布置远期规划应预留!发展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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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厂区布置—应合理并《应处理好《厂区与石灰石矿山】、硅:铝质原?料矿山、水源地、给!水处理场、污水【处理场、总》降压:变电站、铁路—接轨站、《厂外铁路及水运码头!等之间的关系还应】留有协同处置废弃】。物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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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水泥》工厂外部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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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厂?外运输?方式应根据当—地运输条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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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各:种运输方式》中应:提高散装水》泥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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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厂外铁路【接轨点?及线路进厂》方向应与厂区平面】布置及竖《向设计?密切配?合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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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建Ⅲ、Ⅳ级铁】路宜:与路网铁路实现【直通运输不应设【交接场站当既—有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改扩建时应逐步取消!交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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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厂外道路与城镇】及居住区公路—的连接?应平顺短捷厂区【。与铁路车站》、码头、水源地【、矿山?工业场地以及邻【近协作企业》之,间均应有方便的道路!联系
【
4.2.5 厂!外公用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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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线》终端塔应设置在工】厂负荷中心》附近并应保证进出】线方便同时》应避开污染源排放】点宜设在多尘污染源!上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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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以江—、河:取水的水源地应【位于河道的》上游且?岸线稳定《而又不妨碍通航【的地段并应》符合河道整治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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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位《水池应设置》在,不会因渗漏溢—流引起滑坡、坍【。塌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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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沿江—、河岸边布置的【污水处理《。。及排出口应》位于:河道:的下游并应满—足环:保要求同《。时应:处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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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集中【供热的锅炉房—宜设置在热》。负荷中?心附近?应处: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应】。有方便的《燃煤储?存场地及炉渣—排,。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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