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厂址!选择及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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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厂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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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厂,址选择应符》合工业布局和区【域建设规划的要求】并,应按前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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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厂址—选择应根据建设规模!、原料和《燃,料来源、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工程地质、环境保】护、企业协作条件、!。场,地现有设施和产品】市场:流向等经技》术、经?济、社会条件等比较!。后综合?确定:
—4.1.3》。 厂址宜设置在】石灰石矿山》附,近并应有《经济:合理的交《通运:输条件应有利于【。同邻近企业》和城镇的协作不宜将!。厂址设在《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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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厂址应满足【连续生产要求及【。发展规划所》需,的,。电,源和水?源厂外输电、—输水线路应短捷并】应便于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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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 ,厂址应根据企业【远期:规划的要求》在满足近期》所需:。的场地面积》和不增加建设投资的!前,提,下留有发展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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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厂?址应具有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并应避》开有用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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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厂址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应选《。在窝:风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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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厂址标高宜【高于防洪《标准的洪水位—加0.5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厂区应设置!防洪设施《并应在?初期工程中一次【建成当?。厂区位于《内涝地区并设—有,排涝:设施时厂址》标高应为设计—内涝水位《。加0:.5m?厂区位于山区时应设!置防洪排洪设—施
4】。.1.9《。 , 水泥工厂防洪【标准应?。符合表4.1—.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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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9 水泥】工厂:。防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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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多条生产线的工【厂相应提高》。防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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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 桥!涵,、隧道、《车辆、码头等—外部运输条件及【。运输方?式应满足运大件或】超大件设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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