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厂址?。选择:。及总体?规划
!
4.1— :厂址选择
—
4【.1.1 厂址选!择应符?合工业?布局和区域建设规划!。的要求并应》按前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
4.1.2— , 厂址选《择,应根据建设规—模、原料《和燃料来源、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工程!地质、环境》保护、企业协作条】件,、场地现有设施和产!品市场流向》等经技术、经—济、社会条》件等比?较后综合确定—。
?
4.》1.3 厂址【宜设置在《石灰石矿山附—近并应有经济合【理的交通运》输,条件应有利于同邻】。近企业和《城镇:的协作不宜将厂【址设在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的!区域
—
4.1.—4 厂址应满足】连续生产要求及发】展规划所需的电源和!水源厂外输电—、输水线《路应短捷并应—便于维?。护管理
】
4.1.5 【 厂址?应根据企业远期【规划的?要求在满《足近:期所需的场地面积】。和不增加建设投资】的前提下留有发【展的:余,地
》
4.1.—6 厂址》应具有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并《应避:开,有用矿藏
【。
4.1.7】 厂址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应—选在窝风《地段
】4.1.8 厂】址标高?宜高于防《洪标准的洪水位【加0.5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厂?区应设置《防洪设施并》应,在初期工《程中一次建成当【厂区位于内涝—地,区并设有《排涝设施时》厂址标?高,应为设?。计内涝水位加0.】5m厂区位于山【区时应设置防洪排】洪设施
【
4.1.9【。 :水泥工厂防洪标准应!符合表4《.1.9的规定【
表【4,.1.9 》 水泥工厂防洪标准!
】
注!多条生产线的工【厂相应提高防洪标】准
【4.1?.1:0, 桥涵《、隧道?、车辆、码头等外】部运输条《。件及运输方式应满足!运大件或《超大件?设备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