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18-2010 建标库

8.3  隔声减噪设计

8.3.1  办公建筑用地多被安排在城镇建成区,只有对建筑用地声环境现状及其随城市发展变化作必要的调查、测量和预计,才能主动地进行声环境设计。

8.3.2  在建筑用地确定后,利用规划和设计手段将声环境要求整合到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及单体建筑设计中,应充分利用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或办公建筑中的辅助用房遮挡噪声源,降低噪声对办公用房的影响。这样既可使规划、设计合理,又可减少在为创造优良声环境方面的花费。

     自成一区单独布置的各种设备用房,除须选用低能耗、低噪声的设备外,还应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并注意不对邻近的建筑物构成干扰。

8.3.3  有明显噪声源的房间是指:电梯间、空调机房等。把对声环境品质的要求整合到办公楼的建筑设计中,可以有效排除建筑物内部噪声源对办公活动的干扰,并减少花费。

8.3.4、8.3.13  两侧布置办公室的公共走道噪声,虽属建筑物内可控制的噪声,但亦须重视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

8.3.5  在考虑了声环境要求的总平面图确定后,依据隔声要求的建筑物外围护结构设计,是排除和控制外界噪声干扰的最重要技术措施。

8.3.6  现今许多办公建筑相邻房间在吊顶棚以上连通的空间,导致了房间之间串音。因此必须强调把吊顶棚内的空间分隔开。

8.3.7  本条是对水、暖、电气和空调设备工种的要求。为防止楼板和墙体上孔洞、缝隙的漏声,对楼板和墙体上的各种孔、槽、缝、洞均要求采取可靠的密封隔声措施。

8.3.8  可参考相关资料对开放式、分格式的办公室的平面布置、隔断高度及材料选用等进行特殊的设计,以达到较高语言私密性的要求。

8.3.9、8.3.10  这两条是保证室内安静和语言交谈清晰的技术措施组成部分。会议室有一定的混响,既可加强直达声,又不致感觉过分沉寂。会议室墙面和顶棚(或沿墙面周边顶棚带)选用吸声材料,是为了防止出现明显的来自参会人员背后的二次反射声。有适宜条件时,地面铺设地毯既为了减少混响声,也有助于室内的安静。

8.3.11  此类小型会议室一般不需进行特殊的音质设计,但应把握适宜的空间容积和中频混响时间,才能听得清楚且不费力。较大的会议室可以参照本规范“普通教室”的相关要求设计。

8.3.12  空调专业人员必须从空调机房开始逐级做好该系统的隔振、消声处理,以保证风口送风时办公室、会议室内的噪声级符合表8.1.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