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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危险品生产区】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
?5.:2.1 危险品】生产区内各建筑物】之,。间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分:别按:照各危险《性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及其计算药—量所确定的距离【和本节?各条所规定》的距离取其最大值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自建筑物》的外:墙算起?晒场自晒场》边,缘,。。算,起
【5.:2.2 《 ,危险品生产区内1.!1-1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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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两座相邻厂房相对!的外墙?均为防火墙时—可采用括《号内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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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危险品【生产区内1》。.1:-2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表5.2.2中的】。数字乘以0.8但不!得小于表《中相应列的》最小值
】。
5.2.》4, 1.《1级建筑物有敞开面!时该敞开《面方向?。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按》本规范表5》.2.2的》要求计算后再增加】20%
》
5》.2.5 在【一条山沟中当1.】1级建筑物镶嵌在山!坡陡峻的山》体中时与其正前方】建,筑物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按本》规范第5.2.2条!或第5.2.3条】的要求计算》。。后再增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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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危险品】生产区?内布:置有进?射危险产品》的生产?线时:该生产线有进射【危,险品的?建筑:物,与其:他生产?线,建筑物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分!别按各自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计算后】再增加50%
】
5.2.7! 危险品生产区内!1.1级建筑—物与公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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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锅炉房》、独立?变电所?、水塔、高位水池(!包括地上《、地下或半地—下,)及消?防蓄水池、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建筑》物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按本规》范表5?.2.2的要求计】算后再增加50【%并不应《小于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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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厂区内办《公室、食堂、汽车】库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按本规范》表5.2.》2的要求计算—后再增加50%【并不应小《于6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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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危!险品生产区内1【.3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表—5.2.8的规定】
】
注》当两:座相邻?厂房:相对的外墙均—为防:火,墙时表中《距,离可乘以0.8但不!得小于12m
!
5.2—。.,9 :。 危险品生产区内】。。。1.3级建》筑物与公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与锅—炉房、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建筑物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50m?
—。2 与独立变电所!、,水塔:、,高位水池(》包,括地上、《地下或半地下)【及消防蓄水池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3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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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与厂区内办》公室、食堂、—。汽车库?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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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 在山—区,建,厂利用山体》设置临?时存药洞时临时【存,药洞洞口相》对,位置不应布置建【筑物临时存药—洞外壁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表5.2.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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