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41-2020 建标库

8  锅炉烟风系统

8.0.1  单炉配置鼓风机、引风机,有漏风少、省电、便于操作的优点。目前锅炉厂对单台额定蒸发量(热功率)大于或等于1t/h(0.7MW)的锅炉都是单炉配置鼓风机、引风机。

8.0.2  选用高效、节能和低噪声的风机,是锅炉房设计中体现国家有关节能、环境保护政策的最基本的要求。

    风机性能的选用,与所配置的锅炉的出力、燃料的品种、燃烧方式和烟风系统的阻力等因素有关,应通过校核计算确定,同时要计入当地的气压和空气、烟气的温度、密度的变化对所选风机性能的修正。

    原标准对循环流化床锅炉风机的风量、风压的富余量等同于炉排炉做了规定,随着循环流化床锅炉应用的成熟,对其风机的设计已有了新的认识,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对此做了详细的规定,因此,本次修订时将对循环流化床锅炉配置风机的风量、风压富余量规定与煤粉炉一样,均直接引用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

    通过改变电动机转速来调节风机的风量和风压,具有更好的节能效果,因此要求鼓风机和引风机的电机宜具有调速功能。

    当风机在偏离选型工况点运行时,其效率会下降,因此,风机选型时除了要准确计算锅炉额定负荷下的风机风量及风压值,选取合适的裕量外,还要结合锅炉负荷的变化提出风机高效运行的范围。

8.0.3  本条是对锅炉烟、风道系统设计的规定。

    1  这一规定是一般要求,目的是使烟风道的阻力小,泄漏少。

    2  烟风道的阻力均衡能使燃烧工况好。

    3  多台锅炉共用烟道时,烟道设计应使每台锅炉的引力均衡,并防止各台锅炉在不同工况运行时发生烟气回流和聚集的情况。

    4  烟道和热风道存在热膨胀,要采取补偿措施,补充措施可采用补偿器。

    5  设计风道、烟道时,要在适当位置设置必要的热工和环境保护等测点,并满足测试仪表及测点对装设位置的技术要求。

8.0.4  本条对燃油、燃气和煤粉锅炉烟道和烟囱的设计做出规定。

    1  燃油、燃气和煤粉锅炉的未燃尽介质往往会在烟道和烟囱中产生爆炸,为使这类爆炸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故要求在烟气容易聚集的地方设防爆装置。

    2  砖砌烟囱或烟道会吸附一定量的烟气,燃油、燃气锅炉的烟气中往往会存在可燃介质,当可燃介质被吸附后,在一定条件下可能造成爆炸,而砖砌烟囱或烟道的承压能力差,所以要求采用钢制或混凝土构筑。

    3  采用固体燃料的锅炉,烟道系统中可能存在明火,所以和燃油、燃气锅炉不得共用烟囱或烟道,以免烟气中夹带的可燃介质遇明火造成爆炸。

    4  烟囱的抽力主要是克服水平烟道的阻力,因此要缩短水平烟道的长度,减小烟气的阻力损失,并使锅炉能满足微正压燃烧的要求。

    5  烟气中的冷凝水宜排向锅炉,或在适当的位置设排水装置排出。

    6  本款规定主要是考虑烟道及烟囱的防腐蚀问题。

8.0.5  锅炉房烟囱高度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当地政府颁布的锅炉房排放地方标准。

    对机场附近锅炉房,烟囱高度还要征得航空管理部门和当地规划部门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