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41-2020 建标库

4.2  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4.2.1  国内锅炉房总体设计的发展趋势是向简洁及空间组合相协调的方向发展。过去人们对锅炉房的印象,一般都与脏、乱、劳动强度大等联系在一起。在锅炉房的设计中往往会忽视其整洁的一面,把锅炉房选型和场地布置放在一个从属地位。因此,以往不少锅炉房的建筑造型简陋,场地紧张杂乱,安全运行和安装检修存在较多隐患。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城市的扩大和供热工程发展,对锅炉房设计提出了更新的理念,因此,本条结合目前国内锅炉房发展要求,对锅炉房总体设计方面做出有关规定。

4.2.2  新建区域锅炉房厂前区的规划应与所在地区的总体规划相协调,协调内容应包括交通、物料运输和人流物流的出入口等。

    根据国内外城市发展规划要求,锅炉房的辅助厂房与附属建筑物宜尽量采用联合建筑物,并应注意锅炉房立面和朝向,使整体布局合理、美观。

4.2.3  本条为对锅炉房建筑造型和整体布局方面的要求,对工业锅炉房而言,其建筑造型应与所在企业(单位)的建筑风格相协调;对区域锅炉房而言,应与所在城市(区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4.2.4  本条提出充分利用地形,这可使挖方和填方量最小。在山区布置时,对规模较大、建筑面积较大的锅炉房,可采用阶梯式布置,以减少挖方和填方量。同时,锅炉房设计应注意排水顺畅,且应防止水流入地下室和管沟。

4.2.5  锅炉房、煤场、灰渣场、贮油罐之间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因涉及安全和卫生方面的问题,在锅炉房的总体布置上应予以充分重视。除了要执行本条列出的主要的现行国家标准外,还要执行当地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另外,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对燃气调压站、箱(柜)与其他设施之间的距离做了有关规定,本标准也应符合此要求。

4.2.6  对运煤量较大的输煤系统,一般采用皮带输送机居多,如能利用地形的自然高差,将煤场或煤库布置在较高的位置,可减少提升高度、缩短运输走廊和减少占地面积,节约投资。同时,煤场、灰场的布置要注意风向,以减少煤、灰对主要建筑物的影响。

4.2.7  锅炉房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室内底层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0.15m及以上,这是建筑物防水和排水的需要,可避免大雨时室外雨水向锅炉房内部倾注或侵蚀购置物,从而造成不利影响。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坪标高则要求一致,以使操作行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