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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