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 《电 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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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 锅炉房的供电!。负荷级别和供—电,方式:应根据工艺要求、】锅炉容量《、热负荷的重要性和!。环境特征等因素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确定
1!5.2.2 电动!机、启动控制设备】、灯具和导线型【式的选择应与锅炉房!各,个不同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环境分类》相,适应;燃油、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燃气!调压间、燃》油泵房、煤粉制备间!、碎煤机间和—。运,煤走廊?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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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 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4!.2MW的锅—炉房宜设置低—压配电室;当—有6kV或1—0kV高压用—。电设:备时尚?宜设:置高压配电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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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 锅炉房的配电】方式宜采用放—。射式;?当有:数台锅炉机组—时宜按锅炉》机组为单元分组【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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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 】 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4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小于或等【于2.8MW的【锅,炉的控制屏或控制箱!宜采用与锅炉成套】的设备并《宜装设?。在炉前或便于操【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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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 锅【炉机:组采用集中控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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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在远离操作》屏的电动机旁宜设】置事故停机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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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当《需要在不能观察电】动,机或机械的地点【进行控制《时应在控制点装设指!示,电动机工作状态的灯!光信号或仪表;电动!机的测?量仪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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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动控制或连锁的】。电动机应有》手动控制和解—。除自动控制或连【锁控:制的措施《;,远程控制的》电,动机应有就地控制】和解除远程控制的】措施;当突然启动】可能危及周围—人员安全时应在机】。械旁装设启动预【告信:号和应急断电开关】或,自锁按钮
】
15.2.【7 电气线—路宜采用穿金属管或!电缆布线且不应沿锅!炉,热风道、《烟道、?热水箱和其他—载热体表面敷设;】当需要沿载热体【。表面敷设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在煤?场(:库)下不《应有电缆通过—
1【5.2.8 【控制室、变压器【室和高(低)压【配电室?不应:设在潮湿的》生产房?间、淋浴《。。室、卫生间、用热水!加热空气的通风室和!输送有腐蚀性介质管!。道的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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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 】 锅炉房各房间【及,构筑物地面上—人工照明标准照【度,值、显示指》数及功率密度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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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0 《锅炉水位表》、锅炉压力表—、仪表?屏和:其他照度要求较【高的部位应设置局】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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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1!。 在装设》。锅炉水?位表、锅炉压力【表、给水泵》以,。及其他主要》操,作的地点和通—道宜设置事故照明】;事故照明的—电源:选,择应按锅炉房的容】量、生产《用汽的?重要性和锅炉房附近!供电设施《的设置情况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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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2 照明装置!电源的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地下凝结水箱间】、出灰渣地点和安】装热水箱、锅炉本】体、金属平》台等设备和构件处】的灯具当距地面和平!台工作面小于2【.,50:m时应有防止电【击的措施或》采用:不,超过36V的电压】;
! 2 手提【行灯的电《压不应超过36【V;:在本条第1》款中所述场》所的狭窄地点和接】触良好?的金属面上工作时所!用手提?。行灯的电压不应超】过12V
》。
15.】2.13《 烟囱顶端上装设!的飞:行标志障碍灯—应根据锅炉房所【在地航?空部门的要求确【定;障?碍灯应采用红色且】不应:少于2?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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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4 砖《砌,或钢筋混凝土烟囱】应设置接《。闪器:;利用烟囱爬梯作为!其引下线时》应有:可靠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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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5 ! 燃气放《散管的防雷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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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6 !。 ,燃油锅炉房贮存重】油和轻柴油的—金属油罐当其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当油罐装有】呼吸阀和放散管【时其防雷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的有!关规定;覆土在【。。0,.,50m以上》的地下油罐当有通】气管:引出地面时在通气管!处,应做局部《防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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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7 】 气体和液体—燃料:管道:应有静电接地装置】;当其?管道为金属材料【且与防雷或》电,气系统接地保—护线相连时可不【设静电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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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8 锅炉房【应,设置通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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