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保温和防腐蚀
14.1 保 温
14.1.1 下列情况的热力设备、热力管道、阀门及附件均应保温:
1 外表面温度高于50℃时;
2 外表面温度低于或等于50℃,需要回收热能时。
14.1.2 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中的经济厚度法计算,并应满足最大允许散热损失和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的要求。
14.1.3 不需保温或要求散热,且外表面温度高于60℃的裸露设备及管道,在无法采取其他措施防止人身烫伤的部位,在距地面或工作台面2.1m高度以下及工作台面边缘与热表面间的距离小于0.75m的范围内,应采取防烫伤的保温措施。防烫伤的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中的表面温度法计算,且保温层外表面温度不得大于60℃。
14.1.4 环境温度会使流体介质发生凝固时,室外布置的各类储存设备、管道、阀门及附件应采取防冻措施。
14.1.5 保温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成型制品;
2 保温材料及其制品的允许使用温度应高于正常操作时设备和管道内介质的最高温度;
3 保温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的有关规定。
14.1.6 保温层和保护层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的有关规定。
14.1.7 采用软质或半硬质保温材料时,应按施工压缩后的密度选取导热系数;保温层的厚度应为施工压缩后的保温层厚度。
14.1.8 阀门及附件和其他需要经常维修的设备和管道宜采用便于拆装的成型保温结构。
14.1.9 室外直埋敷设热水管道的保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J/T 81的有关规定,室外直埋敷设蒸汽管道的保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CJJ/T 104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