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72-2010 建标库

5.2      

5.2.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次规范修订对库房楼面、地面均布荷载标准值仍采用原规范均布活荷载值。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中第2.8.1条,将部分“活荷载标准值”改为“等效均布活荷载”。

    冷库贮存品种随市场需要而变化,各种商品的密度不同,为适应这一变化,要求冷库能适应变更用途时应有较大的活荷载。

5.2.6  多层冷库的穿堂主要考虑临时堆货与叉车运行同时作用,其楼板一般为简支板,可能叉车重量由一块板承担,因此考虑活荷载为15kN/m2。但计算梁板基础时,不可能每层都满载。冷库进出货时,同时工作的层数一般只有二层,因此,四层及四层以上穿堂应考虑活荷载的折减,梁柱活荷载宜乘以0.7折减系数,基础活荷载宜乘以0.5折减系数。

    库房内仅对某一层楼板而言,其局部或全部都可能满载,故梁板活荷载不能折减。就冷库一般满载的情况而言,减去通道部分,库内地面只有70%~80%的面积上堆货。一般说,一座10000m2的猪肉冷库,满载时只能存10000t冻肉,其楼板计算活荷载虽为20kN/m2,而实际平均活荷载每平方米仅1t。因此,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库房计算柱及基础时活荷载乘以0.8折减系数。

5.2.8  本条参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表2.1.2-5中补充“制冷机房”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当制冷机房设于楼面时,应有减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