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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