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72-2010 建标库

4.6  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

4.6.1  氨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氨制冷机房平面开间、进深应符合制冷设备布置要求,净高应根据设备高度和采暖通风的要求确定。

    2  氨制冷机房的屋面应设置通风间层及隔热层。

    3  氨制冷机房的控制室和操作人员值班室应与机器间隔开,并应设固定密闭观察窗。

    4  机器间内的墙裙、地面和设备基座应采用易于清洗的面层。

    5  变配电所与氨压缩机房贴邻共用的隔墙必须采用防火墙,该墙上应只穿过与配电室有关的管道、沟道,穿过部位周围应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塞。

    6  氨制冷机房和变配电所的门应采用平开门并向外开启。

    7  氨制冷机房、配电室和控制室之间连通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4.6.2  氟制冷机房如单独设置时,应根据制冷工艺要求布置其设备、管线,满足制冷工艺要求,并应按照氨制冷机房的相应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