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 ,防 火 堤
】
《
6.》5.1 地上储】罐,。组应:。设防火堤防火—堤内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罐组】内一个最大储罐【的容量?
》
,6,.5.2 地上立!式,储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卧式】储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依山建》设的储罐可利用山体!兼作防火堤储罐的罐!壁至:山体:的距离最小可为1】.5m
【
6.5.3【 地上储罐组【的防火堤实》高应高于计算—高度0.2》m防火堤《高,于堤内设计地坪【不应小于1.0m】高于堤外设计地坪或!消防车道路面(【按较低者计)不应】大,。于3.2m地—上卧式储《罐的防火堤应高于堤!内,设计地坪不小—于0.5m
!
6.《5.4 《 防:火堤宜采《用土筑?防火堤其堤顶宽【度,。不应小于0.5m】不具备采用土筑【。防火堤?条件的?地区可选《用其:他结构形《式的防火堤
【
6》.5.?5 防火堤应【能承受?在计算?高度范围内》所容纳液体的静压】力且不应泄漏;防】。火,堤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5.】5h
《
6.5.6!。 管道穿》越防火堤处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在雨:水沟(管)穿越【防火:。堤处应采取排水控】。制措施
!6.5?.7 防》火堤每一个隔—堤区域内均应设置】对外:人行台阶或坡道【相邻台阶《或坡道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60m
】
6—.,5.8 立式储】罐罐组?内应按下列规—定设置?隔堤
》
【1, 多品《种的罐组内下列【储罐之间应设置隔堤!
【 《 , 1)甲B、乙】A类液体储罐与其他!类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
》 : 2《)水溶性《可燃液体储罐与非水!溶性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
— —3)相互接触能【引起化学反》应的: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
》 , 《 4)助燃剂、!强,氧化剂及具》有腐蚀性液体储罐与!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 2 非—。沸溢性甲《B、乙、丙A类储罐!组隔:。堤,内的:储罐数?量不应?超过表6.5—.8的?规定
《
,
表6.5.】。8, 非沸溢》性甲B、乙、丙【A,类储罐组隔堤内【。的,。储罐数?量
】
:
? ?。 注当?。隔,堤内的储罐公称容量!不等时隔堤内的储】罐数量按《。其中一个较大—储罐公?称容量计
—
《。 ? 3 隔堤内沸溢!性液体储《罐,的数量不应多于【2座:。
,
?
《 4 非—沸,溢性:的丙B类液体—储罐之间可不设置隔!堤
《
》 5 《 隔堤应是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的【实体墙隔堤高度宜】为0.?。5m~0.》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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