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3.—0.1 石油库】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
表》3,.0:.1: :。。石油库的等》级划分
】
—
注—1 : 表中TV不包【括零位罐、中继罐】和放空?罐的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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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甲A类液】。体储罐容量、Ⅰ级和!Ⅱ级毒性液体储罐】。容,量应乘以《系数2计入》。储罐计算《总,容量丙A类液体储】罐容:量可乘以系数0.5!计入:储罐计算总》容量丙B《类液体储罐容—。量可:。乘以系数0》.25计入储罐计算!总容量
】。
3.0.2 】特级石油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非原油《类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储罐计算总【。容量:应小于120000!。0m3其设施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一】级石油库的有—关规定非原油类易燃!和可燃液体设—施与库外《。居住区?、公共建筑物—、工矿企业、交通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4.0.10【条注5的规定
!
2】 原?油,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 5073】。7的有关规定
!
? , , 3 原油【与非原?油类易燃《和可燃液体共用【设施或其《。他共用部《分的设?计应执行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 50737要求】较高者的规定
【
《
4— 特级石油库的】。储罐计算总容量【大于:或等于240000!0m3时应按消【防设置要求最高的一!个原油储罐和消防设!。置要求最《。高的一个非原油【储罐同时发生火灾】的情况进行消—。防系统设计
!
:3.0.3 石油!库储存液化》烃、易燃和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表3.0.3 】石油库储存液化【烃、易燃和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
?
《3,.0.?4 ?石油库储存易燃和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除应—符合本规范》表3.0.3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
—。
2—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A: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
》。 3? 操作《温度超过《其沸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 : 4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B】类液体;
!
, 《5 闪点低于6】0℃但?不低于55℃的轻柴!油其储运设施的操】作温度低于或—等于40《℃时可视为》丙A类液体
!
,
3:.0.5 》 石油库内生—产性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应符合?表3:.0.5的》规定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三级耐火【等级建(构)—筑物的?。构件不得采用—可,燃材料;敞棚—。顶承重构件及顶面】的耐火极限可不【限但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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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0.】5, 石油库内生【。产性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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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石油库】内液化?烃等甲A《类易:燃液体设施的—防火: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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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 除本规《范,条文中另有》规定:外建(?构)筑物、设备、】设施计算间距的起讫!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
3.0.—8, , ,石,油,库易燃液体设—备、设施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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