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