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