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