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4 ! 环境管理和监【测,
:
《
,
22.4.1 !系原规范第1—7.4.3条—
:
?
,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电厂应设有环—保,监测基层站负责【本企业的环》保监测工作》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发电!厂环保监测站往【往与化?水试验室合并并备有!环保监测分析所【需仪器负《责环:保取:样监测工作》对于总装机容量小于!。50MW的发—电厂可配置》必要的监《测仪器?并可委托地》方环保部《门的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
】
22.4.2! , 系原规范》第17.4.—2条
《
22.4】.3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22.—4,.4 本条—为新增条《文
【 发电厂的】排污口主要有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排放口等排放口】要有:明确的环保图—形标志、监测取【样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