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 环境管理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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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系原规范第1!7.4.《3条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电厂应!设有环保监测基层】站负责本企业的环保!监测工?作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发电厂环保【监测:站往往与化水试【验室合并并备有【环,保监测?分,析所需仪器负责环保!取样监测工作—对于总装机》。容量小于《50MW的发电厂可!配置必要的监—测,仪器并可《委托:地方环保部门的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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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系》原规范第《。17.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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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本条》为新增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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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本,条为新增条》文
】 发电厂的排污!口主:要,有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排放口》等,排放口要有》明确的环《保图形标志、—监,测取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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