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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2,1.1  一般【规定 ! 21?.1.?1  系原规范【第1:4.1.1》条的修改 【。   》  本条规定—了集中采暖》地区和采《暖过渡地区的气象】条件 》     采暖!区的划分是一项比较!复杂而?且政策?性,很强的问题》它不仅?取决于人民的—生活水平和需要【而且受到国家财力】和,物力的制约》尤其是像我国这样】幅员辽阔的发—展中国家更应慎重 ! : :     对于【集中采暖地区的各类!建筑物只要室内经常!有人:停留或工作》或者工艺对》室内温度有》一定要求时均—应设集中采暖 【    】 ,发电厂的热源—。条件比较方便有大】量的余热《可供利用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了—过渡地?区各类建筑》物设置集中采暖的】条件应该说明的是】本条特别强调—了位于?过渡地?区的某些生》产厂房、《某些辅助和附—属建筑物可以按【照集中采暖地—区,。的条:件设计集《中采暖而并非过渡】地区所有《的建筑物均要设置集!中采暖?就过渡?地区而言《气象条件差别仍然】很大所以集中—采暖建筑《物的种类也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主厂!房属于热车间在【。过渡地区不宜—设计集中采暖;而】对于:夜班休息楼、生产办!公楼等建筑物—需要设计集中—采暖;至《于发电厂其他辅助】及附:属建筑物是》否设计集中采暖还】应视电厂的室外采暖!。计算温度和其他因素!决定 2!。1.1.2  【。系原规?范第14.1—.2条 !21.1.3  系!原规范第14.【1.:5条:的修改 】 21.1.4【 , 系原规《。范第:14.?1.6条的修改 】 ?     采用工!业水作为制冷系统】的冷却?水,是从全厂《“一水多用”—。的水务管理、节省设!备初:投资和运《行费用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虑后的系统优化意】见 【21.?1.5  系原规】。范第14.》。1,.7条的修改—。。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对明火和!电采:暖器采暖《易引:起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燃烧、【爆炸会危机生产安全!。和工人生命安全【该建筑物的采—暖禁止采用明—火和电采暖器 【 》21.1.6  系!原规范第14.【1.8?条 2】1.1.7  本】条为新增条》文  】   ?本,条,对,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作出:了规定 】 21?.1.8《  系原规范—第14.1.—10条的修改 【 《。 ,21.1.9  】本条为?新增条文 —     创!造良好舒适的工【作和休息环》境有:利于人员《集中精力、高效率】地工作可避》免,由于人为的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所带—来,的损失同时各类控】制和:。管理设备对室内环境!也有一?。定,的要求 】 21?.1.1《0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对于!。散热量和散湿量较】大的生产车》间在夏季设计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时其作!业地带的《温度应根据车间的】热强度和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来确定对作》业地带所考虑的是】如何维持地面以【上2m内的空间的温!度在:这,个区域?内,允,许局部非工作—地点即热《源周边一定范—围内的温度超过设】计,允许值 !。。。2,1,.1.11 — ,本,条为新增《条文 【     本条【给出了发电厂—各类:建筑通风《设,计的基?本原则?。在确定?通风方式时应根据】工艺:过程散?发有害物设备的特点!。与工艺?密切配合《了解生产过程收集各!类有:害物生产的》数据结合《当地具体《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通风设?计方案 【 , 21.1.12】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本条给出了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车间的通【风设:计,的基本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