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 水工建(构】。)筑物
】
?18.8.1~1】8.8.3 系】。原规范第9.—6.1条《~第9.6.3条的!。修改:
18.!8.4、18.【8.5 《 系原规范》第9.6.》4条和?第9.6.5—条
》
18.8—.6、18.—8.7 系原规范!第9.6.6条【和第9.《6.7?条的修?。改
:
,
?
18.8》.8 系原规范】第9.6.8条
】
?
18《.8.9 系原】规范第9.》6.9条的》修改
》
【水工:建筑物(特别—是厂:外取水构《筑物和?水泵房)的施—工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施工条件一【般比较困难施—工费用较多因此应按!规划容?量,。统一:。规,划
! 当取《水构筑物和》水泵房不受场地布置!和施工等《条件的?限制且经济》上合理时则》应分期?建,设以节省《投资
1!8.8.10 【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 为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排水口的形式应进!行水力模型试—验满足?。其消能和散热的【要求
《
18.8.!11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本条系引用【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D,L/T 5339的!有关内容
【
【为保证?干灰场的良好运【行和减少天然雨水不!受灰渣影响设置截洪!沟以拦截《外来洪水《是,经常采用的防洪措施!但其设计标准—不宜:太,高以节?省工程投资
—
:
1《8.8.12 【 本条为新增条文】
【。。 本条引用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DL/—T 5?33:9的有关内》容
! 为?了保证灰场安—全运:行需要在灰场上游端!修建拦洪坝灰—场内底部建输—水设施将拦截的上游!洪水通?。过输:。水设施排至灰场下】游本条规《定了上游拦洪坝设】计,。标准及确《。定坝高的原则性要】求
18!.8.13、18.!8.14 系【原规范?第9.6.13条和!第9.6.14【条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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