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4! 厂内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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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4《.1 系原规范第!11.1《3.1条《~第11.13【.,。3,条的:修改
【
《 对于小型》火力发电厂》的行政及调》度系统可合并—考虑容量基数适当】调整交换机均考虑采!用程:控交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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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4】.,2 系原规—范第11《.13?.,4条的修改
】
17》。.14?.3 系》原,规范第11.13.!5条的修改
—。
— 厂内通信电源!与,系统通信电源可合】并考虑宜放》。置在厂内通信部【分
【17.1《4.4 》本条为新《增条文
【
—目前:许多小型电厂—不单独设置》通信机?房通信设备安装【在,电气:设备室时考》虑通信屏位要求【即可蓄电《池,也可与?电气蓄电池
!
一并摆》。放
1】7.14.5 【 本条为新增—条文
《
通!信设备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系统接地要求执【行国家的有关—规,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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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4.?6 : 本条为新增条文
!
17.】14.?7, 本?条为新增《条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