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7.3  交流!厂用电系《。统 ? 》 17.3.1  !系原规范第12【.2.1条 !     原【规范适用的》发电机容量较小本】次修订单《。机容量增大》到1:。00MW级高压厂用!电系统应为6kV ! , , ?17.3《.,2 : 系:原规范第1》2.:2.2条 !     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不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而又要求】厂用母线上的电压】。。。偏移在±《5%范?围之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发电机出】。口电压波动不应【。超,过±:5%;二是》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的阻抗不宜大【于10.《5%目前已》被公认?。是选择变《压器:阻抗的一个必要【条,。件 —     当发【电,机出口?装设断路器此—时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宜采用》有载:调压方式《当,。根据机组《接入系统的变—电站电压波》动范围经过计算满足!。机组启动和正—常,运行等不同》工,况下的?。高压厂用《母线电压水平要求时!也可采用无励—磁调压方式》 《 17《.3.3  系【原规范第1》2.2.3条 】 ?  :  : 考虑到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有从升高《电压母线《引接的可能该母线】电压受电《力系统的影响比较大!为了考虑全厂停【电后满?足机组启动的要【求必:须保证高压厂用【母线的电压波动不超!过±5%《所以当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的阻抗电压】。在,。10.5%以—上时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 【 ,17.?3,.4  《系原规范第12.】2.4?条 【 ,   ?为了便于检修强【调了高压《厂用工作电源与机组!对应:引接的原则我国【绝大多数发电厂【是按此引接的—并已有丰《富的:。运行:经验 ? 17【.3.5 》。 系原规范第12】.2.5条的修【改 【 ,  : 对低压厂用—变压:器,。容量的选择考虑【今后:发展和临时》用电的?需要仍规定》留有10%左右的裕!。。度, 《 :17.3.6  系!原规范第12.2.!6条的修改》 ?  《   ?由,发电机电《压母:线引接的备用电源可!靠性差?但运行经《验表明发生故障【。的几率很小》。这种引接方式—具有投资省》的优点因此当有发电!机电压母线时可【从该母线《引接一?个备用电源而第二个!备用电源《则不宜再《从该:发电机?电压母线引接 ! :。 ,  :  “?电源可?靠,”的含义是指容量】应,能满足?备用电源自启动【和连续运行的要求】电源数量《应在2个以上(【包括本厂的发电机电!。源)“从《外部电力系统取得】足够的电源”是【指在发?电厂全厂停电后能满!足启动机组的需要】包括三?绕组变压器》的,中压侧从高压—侧取得足够的电【源此时应注意—由于负荷潮流变化引!。起母线电压降低的】不利:。因素:并应:满,足发电厂重要的大】。容,量电动机《正常启动电压的要】求 —     “从外】部电:网引接专用线路【。”作:为高压厂用备用【电源是?指发电厂中仅有1】。级~2级升高—电压向电《网送电而发电厂附近!有较低电压级的电网!且在发?电厂停电时能提【供可靠的电》。源在这种情况—下可从该电》网引接专用》线路作为备用电源 !。 《     》 “两个相对独立】的,电源”是指》接于同一升高电压】等级:的不同?母线段上(包括【通过:母联或分《段断:。。路器连接的不同【母,线)也?就是说2个及以上的!高压:厂,。用备:用电源可全部引【。自具:有2个及以上电源】的双母线《接线:的配电装置或单母线!分段的配《电装置当技术经济合!理时也?可从不同电压等【级的配电装置母【线上引接 】 :  : , 对:于出口装设》断路器的机组—其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的功能为机】组的:事故停机电》源和/或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的检修—备用事故停机电【源是基本功能必须满!足检:修备用可根》据电:厂需要结合厂用【。电,接线、厂用变压【器容量、厂用开【关开断能力等因素按!需设置 — 1《。7.3?.7:  系?。原规范第1》2.:2.:7条 》     高、!低压:厂用备用变压器【的容量选择均—应满足最《大的:一台厂用《工作变压器》所带的负荷》要求 》 1《7.3.8  【系原规范《。第1:2.2?。.8条的修改 !     【对100MW—级及以下《发电机的厂》用,分支线上装设—断,路器已有成》熟的运行《经验其优点是—当厂用分支回路发生!故障时仅《将高:压,厂用变?压器:。切除而不影响整个机!组的正常运行 】 17—.3.?9  系原规范【第12.2.9【条的:修,改 ? ,    — 本条中的》I类:负荷系指短时(包括!手动切换恢复供电所!需的时间)停电可能!影响人身或》设备安全使》生产停顿或发—。电量大?量,下,降的负荷Ⅱ》类负荷系指允许短时!停电但停电时间过】长有可能损坏设备】或影响正常》。生产的?负荷Ⅲ?类负荷为《长时:。间停电?不会直接影》响生产的《负荷 —     本条中!所指的备用电源是】明备:用电源?不包括互为备用的】暗备用电《源 》 17.3.10! , 系原规范第—12.2.10条的!修改 》    — 热电厂不宜—超过6台凝汽—式发:电厂不宜超过—4台在工作电源较】多的情况下为了【对,工作电?源提供可靠的备用电!源需设置第二台备用!电源以满足厂—用,电源供电的可靠性 ! 17.】3,.11?  :系原规范第1—2.2.《11条的修》改  】   因本规—范适用范围增大【到100MW级机】。组当:锅炉为410—t/h级时具有双套!辅机所以每台机组设!置2段母线供电【 , 1—7.3.1》2  系原规范【第12.2.—12条 【。   《  发电厂》内设置固定的交【流低压?检修:供电网络为检修、试!验等工作提供方便 ! 》  :  在检修现场装】设检修电源箱—是为了?供电焊机、电—动工具和试验设备等!。使用 《。 17.【。3.13  系原】规范第?12.2.》13条的修》。改, 《 ,     厂用【。变压器接线》组别:的,选择应使《厂用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相位一致—原,因是以便厂》用工作电源可—采用并联切换方式】 :    【 低压?。厂用变压器采—用D:、yn接线变压器】的,零,序阻抗大大》减小可缩小各种短路!类型的短路电—流差异以简化保护】方式另外对改—善运行性能也有益】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