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 本章为【新增章节
【
3.》0.:1 本条》为新增?条文
【
3.0.》2,。 本条为新—增条文
【
本条】强调发电厂》的设计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避免违规重复】建设带来的浪费
】
3.【0.3 系原规范!第1.0.3条【的修改 》。
《
本条】增加了对有条件的】地区宜优先》建设热、电、冷三】联供热电厂利用热电!厂供出的低压蒸汽】或热:水为热源通过溴化】锂吸收式制》冷设:备向:用户提供《空调冷水
》
,
3.—0.4 》系原规范第1.【0.5条的修改 】
】 本《。条对发电厂机组【压力参数的选择进】行了修订
—
3》.0.5 本条为!新增条文
!。。
3.0.》6 ?系,原规范第1.—0,.7条的《修改
【
3.0.7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 本条是对扩【建和改建发电厂【设,计的总体要求—
:
:
3.0.8 !系原规范第1.【0,.,8,条的修改
】
本【条是对企业》自备发?电,厂设计的总体要求
!
3.0】.9 ? 本条为新增条文
!
!本规:范明确了主要工【艺系统设计寿命按照!30年设计相应也】明,确了设计责任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