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 水工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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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 【。水工建(构)筑物的!设计:。应,根据水文、气象【、地质?、施工条件、建【材,供应和当地的具体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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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 《水工建(构)—。筑物的设计还应执】。。行本规范第》。20章建筑》与结构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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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3 位于厂区】的,水泵房及取》水建筑物其建筑【外,观应与厂区的—其他建筑物》相协调;厂区外的】水泵:。房及取?水建筑物其建筑【造型处理《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1!8.8.《4, 对远离厂区的】水泵房应《设置:必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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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 循环》水泵:房电气操作层及立式!水泵的?电机层?的地面宜采用水磨石!。。。地面其他可采—用水:泥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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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 取水建!筑物和水泵房宜采用!钢塑窗或铝合金窗】进出设备的大门根】据具体情况可选【用钢大门或电—动卷帘?。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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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 【 海水建筑物应采用!防海水腐蚀的建筑】材料或采取其他有效!防腐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河港工程设【计,规范GBJ 501!92的有关规—定,取用海水的》钢管应?进行专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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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8 【 在软弱地基上修】建水工建《筑物:时应考虑地》基的变?形,和稳定当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地《基处理措施建—筑物:。四周:宜,设置沉降观测—点
18!.8.?9, , ,。水工建筑物应按【规划容量统一规划】当条件合适时—可分期建设》;当施工条件困难】。布置:受到限制且分期建】设在经?济上不合理》时可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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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0 !排,水明渠与《河床连?接处应设排水口排】水口形式可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消能、《散热要求等因—素确定
!18.8.11【 山谷型干贮灰】场周围山坡宜设【。截,洪,沟,设计标准可按重现】期,为十年一遇洪—。水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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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2 山谷!型干贮灰《。场上游设有拦—洪坝时其坝高—。应,根据不同《排洪设施对设计【洪水进行调洪—。演算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设计标准应按照】堆灰高度和容积【参照:表1:8.6.8确—定下游?的挡:灰堤(坝)宜—为排水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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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3— , 贮灰?场堤坝坝体结构宜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当条件!。许可时?可采用灰渣》分期筑坝《并结合环保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定安:全、经济、合理【的坝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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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4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的?地区修筑《灰坝时应根》据地基条件采取相】应的防止坝体和地基!液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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