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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水工!。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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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 】水工:建(:构)筑物的设计应】根据水?文、气象、地质、施!。工条件、建》材供应和《当地:的具体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8.?8.2 《 水:工,建(:构)筑物的》。设,计,还应执行本规范第2!0章建筑与结构中的!有关规定
】
18《.8.3 位【于,厂区的水《泵房及取水建—筑物:其建筑外观应与厂区!的其他建筑》物相协调;》厂区外的水泵房及取!水建筑?物其建筑造型处【理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
18—.8.4 对【远离厂区的水—泵房应?。。设,置必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
】
18【.8.5 循环】水泵房电气操作【层及立式水泵的电机!层的地面宜采用水】磨,。石地面其他可采用】水泥地面《。
—18.8.6 】取水建?筑物和水泵房宜采】用钢塑窗或铝合金】窗进出设备的大门】根据具体情况—。可,选用钢大《。门或电动《卷帘门
《
1—8.8.《7 ?海水建?筑物应采用》防海水腐蚀的—建筑材料或采取其他!有效防腐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河港工—程设计规范GBJ】 5019》2的有关规定取用海!水的钢管应进—行专门防《护
1】8.8.8》 :在软弱地基上—修建水工建筑物时应!考虑:地基:的变形和稳定当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地基》处理措?。。施建筑物四周宜设置!沉降观测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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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 》 水工建《筑物应按规划容量】统一规划当》条件:合适时可分》期建设?;当施?工条件困难》。布,置受到限制且分期建!设在:经济上不合理—时可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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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0 排水明渠与】河床连接处应—设排:水,口排水口《形式可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消》能、散热要求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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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8.11《 山谷《型干贮灰《场,周围山坡宜设—截洪:沟设计?标准可按重现期【为十年?一遇洪水考虑—
—1,8.8.12— 山谷型干贮灰】场上:游设有拦洪坝—时其坝高应根—据不同?排洪设?施对:。设计洪水进》行调洪?演算: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设计】。标准应按照堆灰高度!和容积参照》表,18:.6.8确定—下游的挡灰堤(【坝)宜为排》水棱体
】
1:8,。.8.?13: 贮灰《场堤坝坝体》。结构宜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当条件!许可时可采用灰【渣分期筑坝并结合】环保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定安全、经!济,、合理的坝型
】
18.8.!1,4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的地区修筑】灰坝:时应根?据地:基条件采取相应的】防止坝体和地基【液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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