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 《 直流电源》系统及交流不—间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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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1《 发电厂内应装设!蓄电池组向机组的控!制、信号、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等负荷】(以下简称控—制负荷)和直—流油泵、交》流,不停电?电源:装置、断路器合闸机!构及直流事故照明负!荷,等,(以:下简称动力负荷)】供电蓄电池》。组应以全浮》充电方?式运行?
》
17?.5:.2 蓄电池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单—机容:。量在50M》。。W级及以上》时每台机组可装【设1组蓄电池当机】组总容量《为100《MW及以上时宜装】设2组?蓄电池总容》量小于100MW时!可装:设1组蓄《电池
【
? 2 酸性电】池组不宜设置—端电池碱性电池组宜!设端电池
》。
《
,17.?5.3 》直流系统采用对【控制负荷与动力负】荷合并供《。电的方式直流系【统标称电压为220!V
【。17.5.4 直!流母线?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正常运《行时直流母线电压应!。为直流系《统标称电压的105!%
》
《 :2 均衡充电时直!流母线电压》应不高于直流—系统标称电压的【110%
!。
3 事!故放电时直流—。母线电压宜不低于直!。流系统标称电压的8!7.5?%,
《
17.5.【5 发电厂蓄电池!组负荷?。统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装!设2组蓄电池时对控!制负荷每组应按全部!负,荷统:。计
【 ?。 2 对事故照】明负荷每组应按【全部负?。荷的:60%统计
!
: , 3 》 对动力负荷—宜,平均分配在两—组蓄电池上每—组可按所连接的【负荷统?计
》
1?7.5.6》 选择蓄》电池组容《量时与电力系统【连,接的发电厂厂用交】。流电源?事故停电时间应【按1h计算;不与电!力,系统连接的孤立【发电厂厂《用交流电源事故停电!时,间应按2h计算【;供交流不间断电源!用的直流负》荷计算时《。间可按0.5—h计算
—
?17.5.7 【 蓄电池《的充电及浮充—电设备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采用高—频开关充电装置时】每组蓄电池》宜,装设一套充电设备】当采:用晶闸管充电装【置时两组相同电压】的蓄电?池可再设置一套【充电设备作》。为,公用备用《。全厂只有一组蓄【电池时可装设两套充!电设备
!
2— :充电设备的容量及】输出电压《的调节范围应—满足蓄电池组浮充电!和充:电的要求
—
?
17.《5.8 《 发电厂的》直流系统宜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的接线【方式当采《用,单母线分段》时每组蓄《电池和相应的充电设!备应接在同一母线】上公用备用的—充电设备应能切换】到相应的两》段母线上蓄电—池和充电设备均应经!隔,离和保?护电器接入》。直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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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9 》 当采用计算—机监控时应设—。置交流不间断电【源,交,流不间断电》源应采用在线式UP!S,
17.!5.:10 《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旁路开关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5ms;【交流:厂用电消《失时交?流不间断电源满负荷!供,。电时间?不应小?于0.5h
】
17.5【.11 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应由】。一路交?流主电源、一路交】流旁路电源和一【。路,直流电源供电交流】主电源和交流旁【路电源应由不同【厂用母线段引接直流!电源可?由主控制室或机组】。的直流电源引—接也可采用自带【的蓄电池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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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12 交流】不间断电源主母【线,应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当有冗》余供电或互为—备用的不《间断负?载时交流《不间断电源主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负?载应分别接到不【同的母线段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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