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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控制!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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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1: 机组或》主,厂房控制系统、汽轮!机,控制系统、机—组保护回路、火焰】检测装置等的供【电电:源应:有两路电《源供电其中一—。路应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一路》应,采用厂用电两路电】源宜设自《。动电源切投装—置切投?时,间应确保不影响控】制系统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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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2 !每组仪?表和控制交流—动力:电,源配:电箱:、交流?。电源盘应《各有两路电源供【电两路?电源分别引自—厂用低压母线的不】。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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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3 ! 控制盘应有两路电!。源供:电两路?电源分别引自厂用】低压母线的不同【段控制盘需要直【流,电,源时应有《两路电源供电两【路,电源均引自电气【蓄电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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