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 报— 警
!。
1:6.7.1 报】警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工艺系统的!主要参数偏》离正常范《围
】 2 —。保护动?作及主要辅助—设备故?障
》
《 3 《 控制?电源故?障
【 4 【控制气源故障
!
:
5 【 主要电气》设备故障
!
《 6 《有毒/有害》气,体泄漏
—
16》.7.?2 机组或主【厂房控制系》统的:所,有模拟量《输入、开关量—输入、模拟量—输出、开关量—输出和中间变量的】计算值都《可作为数据采集【系统的报警》信号源
《
16【.7.?3, , ,报警系统应》具有自动闪光—、音响和《人,工确认等功能机组】或主厂房控制系【统的功能范》围内的全部》报警项目应能在操】作员站显示》器,上显示和打印机上打!印在机组启停—过程中应抑制虚假报!警信号
《
16.7!.4 控制室也】可设置少量常规【光字牌?报警器?。进行报警其输入【信号不宜取自控【制,系统的输出光字牌】报警窗应仅》限于下列内》容,
,
:
,
: ?。。 1 重要参数偏!离正常值
!
2— 主要保护跳【闸
《
》 3 重要控制!装置电源故障
】
,
1《6.7.5 当采!用机炉集中控制【或汽机集中控制方】式,时电气主《控制室与集中控制】室之间应设》置机电联系信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