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给水系【统,及给水?。泵
【
13.3.1】 给水管道应【采用母?管制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给水泵吸水侧的!低压给水母管宜【采用分段单》母,管制系统其》。管径应比给水箱出水!管径大1级》~,2级给水箱》之间的?水平衡?管的:。设置可根据机组的】台数和给《水箱间的距离等【因素综合确定—
— ? 2 给水泵出】口的压力《母管:。当给:水泵的?出力与?锅炉容量不匹配时宜!采用分段单》母管:制系统;当给水【泵的:出力与?锅,炉容量匹配时—宜采用?切换母管《制系统
! 《3 给《水泵的出口处—应设:有给水再循环管和再!循环母管
【
【4 备《用给水泵的》吸水管宜位于低【压给水母《管两个分段阀门之】间出口的压力管【宜位于分段压力母管!两个分段阀》门之间或接至切换母!管上
【
《 5 高》压加热器后》的锅炉给水母管当】高加:出力与锅炉容—量不匹配时宜采用分!段单母管制系统;当!高加出力与锅炉容】量匹配时宜采用切】换,母管制系统
!。
13《.3.2 》 发电厂的给水泵的!台数和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发电厂》应设置1《台备:用给水泵宜采用液】力耦合器调速
【
— 2 》 给水泵的总—容量及台数》应保证在任何一【台给水泵停用—时其余?给水泵的《总,出力仍能满足所【连接的系统的全部锅!炉,额,定蒸发量的11【0%
—
: , 3 每台给!水泵的容量宜—按其对应《的锅炉额《定蒸:发量的110%给】水量来选择
!。
13.3.【3 : 当采?用,汽动给水泵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不与电?网连:接或电?。网供电不《可靠的发电》厂宜设置1台—汽动:给水泵
】。
2—.,厂用低压《蒸汽需常年经减温减!压器供?给的热?电厂经供热》量平衡和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采用1台《~2台经常运行【的汽动给水泵
【
《。
?。 :3 : 高压供热机—组当有中压抽汽【。时可供小背压—机带动给水泵小【背压机?。的排汽再供除氧器】用汽或接至供热管】网,
13】.3.4 给【水泵的扬程应为下列!。各款之和
】
? 1 —锅炉额定蒸发量时】的给水?流量从除氧给水【箱出口至省》煤器进口给》水流动的总阻—力另加20%—的裕:量
》
—2 汽《包正常水位与除氧】。。器给水箱正》常水位?。间,的水柱?静压差当锅》炉本体总阻》力中包括其静—压差时应为省—煤器进?口与除氧器》正常水位间的水【柱静压差《
》
《 3 《锅炉额定蒸发—量时省煤器入口的】。进水压?力
》
4【 除氧器》额定工作压力—(,取,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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