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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锅炉设备及系统【
!
9.1 》 锅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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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 锅炉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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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据】煤质情况、工程条件!和热:。负荷性质等》选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煤粉炉《或其他形《式,的,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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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容量相同【的锅炉宜选用同型设!备
【 3》 气象条件适宜】。时宜选用露天—或半露天锅炉—
9.】1.2 热电【厂锅炉的《台数和?容量应根据设—计热:负荷: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在选择锅—炉容量时应核算在】最小热负荷工况【下汽:轮机的进汽量—不得低于锅炉不投油!最低:稳燃负荷
》
9.1】.,。3 在无其他热】源的情况下热—电,厂一期工程机—炉配置不宜仅设置】单台锅炉
】。
:9.1.《4 热电厂当【1台容量最大—的,锅炉停用时》其余锅炉出》力应满足下》列规定
》。
《 1 热】用户连?续生:产所需的生产用【汽量
》
】2 : 冬季?采暖通?风和生活用热量的6!0%~75%严【寒地区取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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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当发电【。厂扩建且主蒸汽管】。道采用母管制系【。统时锅炉容量—的选择应《连同原有锅》。炉容量统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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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凝汽式发【电,厂锅炉容量和台【数,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锅炉的容量【应,与,汽轮:机最大工《况时的进《汽量相匹配》。
《
2【 1台汽》轮发电机宜配置1台!锅炉不设《备用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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