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73-2013 建标库

8.4  安全技术

8.4.1  下列部位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事故排风装置,报警装置应与相应的事故排风机连锁:

    1  生产类别为甲类的气体、液体入口室或分配室。

    2  管廊,上、下技术夹层,技术夹道内有可燃气体的易积聚处。

    3  洁净室内使用可燃气体处。

8.4.2  可燃气体管道应采取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1  接至用气设备的支管宜设置阻火器。

    2  引至室外的放散管应设置阻火器,并应设置防雷保护设施。

    3  应设导除静电的接地设施。

8.4.3  氧气管道应采取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1  管道及其阀门、附件应经严格脱脂处理。

    2  应设导除静电的接地设施。

8.4.4  工业管道应按不同介质设明显的标识。

8.4.5  各种气瓶库应集中设置在洁净厂房外。当日用气量不超过1瓶时,气瓶可设置在洁净室内,应采取不积尘和易于清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