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73-2013 建标库

4  总体设计

4.1  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4.1.1  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

    1  应在大气含尘和有害气体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

    2  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当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应位于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3  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物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

4.1.2  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容许振动值分析比较后确定。

4.1.3  洁净厂房新风口与交通干道边沿的最近距离宜大于50m。

4.1.4  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也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4.1.5  洁净厂房周围的道路面层应选用整体性能好、发尘少的材料。

4.1.6  洁净厂房周围应进行绿化。可铺植草坪,不应种植对生产有害的植物,并不得妨碍消防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