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