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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地《上,。管线
《
》
8.3.1 地!上管线的敷设可【采用管架《、,低架:、管墩及建筑物、构!筑物支撑方式—。敷设方式应》根据生产安全、介质!性质、?生产操作、维修【管理、交《通运输?和厂容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8:.3.2 —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管架的【净,空高:度及基础位》。置不得?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及《检修
—
: 2 【不应:妨碍建筑物的—自然采光与通风
!
3! 应?有利厂容
【
8.》3.3 》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性、腐蚀性及毒性!介质的管道除使用】该,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外均不】得采用?。建筑物、构筑物支撑!式敷设
【。
:8.3.《4 架空电力【线路的敷设不应跨越!用可燃材料建造的屋!。顶和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类!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贮罐区其布置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的有关规定
!。。
8.3》。.5 通》信架空?线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 42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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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 引入厂—区的35《。kV及以《上的: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应!减,少,在,厂区内的长度并应】沿厂区边缘布置
!
《8.3.《7 地上管线与】铁路平行《敷设时?其突出部分与铁路的!。水平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 1】46.2的》有关规定
》
8.3.!8 地上》管线与道路平行敷】。设时不应敷》设在公路型道—。路路肩范围内—;照明电杆、消火栓!、跨越道路的地上管!线的支架可敷—设在公路型》道路路肩上但应【。满足交通《运输和安全的需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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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距双车道【路面边缘不应小于0!.5m
》
【。 2 距单车道中!心线不应《小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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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 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表8?.3:.9的规《定
】
】 注1 《 表中间距除—注明者外《管架从?最外边?。线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自路面边缘】算起为公路型时【自路肩边缘算起;】
【 2 》 本表?不适用于低架、【管墩及建筑物支撑】方,。。式;
】 ? 3 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介质的管线、—。。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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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0, 架?空管线、管》架跨越铁《路、道?路,的,最小净空高度—应符合表8.3.】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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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 表中净《空高:度除注明者外—管线:从防护设施的外缘】算起;?管架:自最:低部:分算起;《
【 : 2 ? 表中铁《路一栏的最》小净空高《度不适用于》电力牵引机车—的线路及有特殊运】输要求的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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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大件运?输,要求或在《检修时有大型起吊】设备以?及有大型消防车通过!的道:路应根?据需要确定其净【空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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