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 地上?。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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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地上管线】。的敷:设可采用管架—、低架、管墩及建】筑物、构筑》物支撑方式敷设【方式应根据》生产安全、介质性质!、生产操作、维修管!。理、:交通运输和》厂,容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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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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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管,架的净空高度及基】础位置不得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及检修
》
— 2 不应妨】碍建筑?物的自然采光与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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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有利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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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 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性、腐蚀性及毒性介!质,的管:道除使用该》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外均》不得采用建筑物、构!筑物支撑式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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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架空电力线【路的敷设不》应跨越用可燃材【。。料建造?。。的屋顶?和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类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贮罐:区其布置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的有关规!。定
【8.3.5 通信!架空线?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 【4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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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 引入【厂区的35k—V及以上的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应减少在【厂区:内的长度并应—沿厂:区,边缘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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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 地上管!线与铁?路平行敷设时其突出!部分与铁《路的水平《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 14《6.2的有关规定】
8【.3.8 地上】管线与道路平行【敷,设时不?应,敷,设在公?路型道路路肩范【。围内;照明》电杆、消火栓、【跨越道路的地上管线!的支架可敷设在【公路型道路路肩上但!。应满足交通运输【和安全的需》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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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距双车道路面边缘!不应:小于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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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距!单车道中心线—不应:小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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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 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表8】.3.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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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表中间》距除注明者外管架从!最外边线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自》路面边缘算起—为公路型《时自路肩边缘—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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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表不适】用于低架、管墩【及建筑物支撑方式】;
! 3 《 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介质的管线—、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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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0 架《空管线?、管架跨越铁路【、道路的最小净【空高度应符》。合表8.3》.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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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表中净空高!。度除注明《。者,。外管:。线从防护设施的外】缘算起;管架自最低!部,分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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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表中铁!路一栏的最小净【空高度不适用—于电力牵引》机车的线《路及有特殊》运输要求的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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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大件运输要》求或在检修》时有大型起吊设备】以及有?大型消防车通—过,的道路应根据需要】确定其净空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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