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 !施工基地及施工用】地
《
,
,
4.8.1】 需要《独,立,设置施?工基地时应符合【工业企业总体布置】的要求宜布置—在生产基地的扩【建,方向或规划预—留位置并宜靠近主要!施,工场地?施工生活基》地宜:靠近工业企业—居住区?布,置,有,。关生活设施应—。与工业企业居—住区统一布置—
《
4.8.2 !施工生产基地—应具备?大宗材料《到达:。和产品外运》条件:并宜利用工业企业永!久性:铁路、道路》、,水运等运输设施
】
,
《4.8?.3 ? 施工用地应—充,。分利用厂《区空隙地、堆场用】地、预留发展用【地或卫?生防护地《带当:。厂区空隙地、堆场用!地、预留发展用地】或卫生防护地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另行规划—必要的?施工用地施工用地内!不应设置永久性和半!永久性?的施工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