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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引 下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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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引下线《的材料、《结构和最小截面【应,。按本规范表5.2】.1的规定取值
】
5.【3.2 明—敷引下线固定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本规范?表5.2.6的规定!
5.3!.,。3 引《下线宜?采用热镀锌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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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独立:烟囱:上的引下线采用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2mm—;采用扁钢时—其截面不应小于1】00m?m2:厚度:不应小于4》mm
】 , 防腐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5.2》.9条的规定
】
》 利《用,建,。筑构件内《钢筋作引下线应符】合本规范第》4.3.5条和【第4.?4,.5条的规定
!。
5.3.【4 : 专设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外《表面明敷并应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外观要求】较高时可暗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mm2
】
5.3】.,5 ?建筑物的钢》梁、钢?柱、:消防梯等金属构【件,以及幕墙的金属立柱!宜,作,为引下线《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其:截面应按本规—范表:5.2.1的规【。。定取值;各金属【构件:。可覆有?绝缘:材料:
5.3!.6 采用多【根专设引下线—时应在各引下线上距!地面0.3》m~1.8m—处装设断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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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但利用钢筋作引!下线时应《在室内?外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当仅利用》钢筋作引下线—并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在每根引下线上距地!面不低于0.3m处!设接地体连接板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设断接!卡,其上端?应,与连接?板或钢?。柱焊接连接板处【宜有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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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 在易受机械损伤之!处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用暗敷或采用—。镀锌角钢、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加以《保,护,
5.】3.8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或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为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时!在其钢构《件或钢?筋之间?的连接满足本规【范规定并利用其【作为引下《线的条件下当—其垂直?支柱均起到》。引下线的作用时可不!要求满足《专,。设,引下线之《间的:。。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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