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 引 下 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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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引下线的材料】、结构和最小截面】应按本规范表5.】2.1?的规定?取值
5!.3.?2 明敷引下线】固定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本—。规范表5.2.6的!规定
5!.3.3《 :引,下线宜采用热镀【锌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
】 当独立烟囱上】的引下线采用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2mm;采用【扁钢时其截面不应】。小于100mm【2厚度不应小于4】mm
《
防!。腐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5.?2.9条的规定【
:。
《 利用建筑】构件内钢筋作—引下线应符合本【规范第4.3.【5条:和,第4.4.5条的规!。。定
5】.3.4 专设】。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外表面明敷并】。。应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外观要求较】高时:可暗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m—m2
《
:
,
5.3.5 建!筑物的钢梁、钢柱、!消,防梯等金属》构件以及幕墙的金】属立柱宜作为引【下线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其截面应按本!规范表5.2.【1的规定取》值,;各金属构件可覆有!绝缘材料
】
5.《3.6 采用多根!。专设引?下线:时应在?各引下线上距地【面,0.:3m~1.8m处装!设断接卡
!。
, 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但利—用钢筋作引下线时应!在室:。内外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当仅利用钢筋【作引下线并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在【。每根引下线上距地面!。不低于0.3m【处设接地体连—接板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设断接》卡其上端应与连接】板或钢柱焊接连接板!处宜有明显标志
!。
5.—3.7 》在易受机械损伤之】处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用暗敷或采用!镀,锌角钢、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加【以保护
!5.3.8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或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为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时在其钢!构,。件,或钢筋之间的—连,。接满:足本规范规定并利】用其:作,为引下线的条—。件下:当其垂?直支柱均起到引下线!的作用时可不要求满!足专设引下线之间】的间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