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5  其他】防雷措?施 》 4.5.1!  当一《座防雷建筑物—中,兼有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时其!防雷分类和防雷措】施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     2  !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以下且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或当这两部分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均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但其面积之和又大!于30%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防闪?电感:应和防闪电电涌侵入!。应,采取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 ,     3  当!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之和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且不可能遭直【接雷击时该建筑物】可,。确定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防闪电感》应和防闪《电电涌侵入应采【取各自类别》的,保护措施;》当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措施 ? , 《4,.,5.2  当一座建!筑物中仅有一—部,分为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时其【防雷措施宜》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当》防雷:建筑物?部分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措施【  :   【  2 《 当防雷建筑物【部分不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可不采取防】直击雷措施可仅【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闪电?感应和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  !    》 ,3  当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50%以上时该】建筑物?宜按本?规范第4.5—.1条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 4.!5.3?  :当采用接闪器保护建!筑物、封闭气罐【时其外表面外的2区!爆炸危险《场所可?不在滚球法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 , 4.5.4】  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节日彩灯—、航空障碍信号灯及!其他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根据:。建,筑物的防雷类—别采:取相应的防止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应》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 》    2 — 从配电箱引出的配!电线路应穿钢—管钢管的一端应与配!电箱和?。PE:线相:连;另?一端应与用电设备外!。壳、保护罩相连【并应就?近与屋顶防雷装置】相连当钢管因连接】设,备而中间断开时【应设:。跨接线? 》  :  : 3  《。在配电箱内应在【开关的?电源侧装设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其电压保护水!平不:应大于?2.5kV标称放】电电流值《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5.?5  粮、棉及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当其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时应采用!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防?直击雷独《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保护?范围的滚球半径【可,取100m 】   》  在计算雷—击次数时建》筑物的高度可—按可能?堆放的高度计算【其长度和宽度—可按可能堆放面积的!长度和宽度计算 ! 4.—5.6  在—建筑物引下线—附近保护《人身安全需》采取的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防—接触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  《      — 1:)利用建筑》物金属构架和建筑物!互相连接的钢筋在电!气上是?贯通且不《少于10根柱子组】成的自?然引下?线作为自《然,引下线的《柱子包括位于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内《的, :。 : :       【 2)引下线3m范!围内地表层的电【阻率不小《于50kΩ》m或敷设《5cm厚沥青—层或15cm—厚砾石层 》     !    3)外露】引下:线其距地面2.7】m以下?的导体用耐1.【2/50μs冲【击电压100k【V的绝缘层》隔离或用《至少3mm厚的交】联聚:乙烯:。层隔离 《 》 , ,      —4)用护栏、—警告牌使《接触引下线的可【能性降至最低—限度: 《    》 2  防跨—步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 ,     【    1)利【用建筑物金》属构架?和建:筑物互相连接的钢筋!。在电气?上是贯通且不—少于10《根柱子组成的—自然引下线作—为自然?引下线的柱子包括位!于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内的】 :      !   2《)引:下线3m范围内地表!层的电阻率不小于5!0,k,Ωm:。或敷设5《cm厚沥青层或1】。5cm厚砾》石,层 【    《    3)—用网状接地》装置对地面》做均衡电位》处,理 : , , :。         !4,。)用护栏、警告牌】使进入距《。引下线3m范围内】地面的可能性减小到!最低限度 — ? 4.5.7  】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没有得到接闪器】保,护的屋顶孤立金【属物的尺《寸不超过下列数值时!可不:要,求附加的保护—措施:。 —        1!),。高,出,。屋顶平面不超过0】.,3m —    》    《 2)上层》表面总?面积不超过1—.0m2 】 ,。。       【。  3)上层表面的!长度不超过2.0m! —  :  2  不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非!。导电性屋顶》物体当它没有突【出由接闪器形成的平!面,0.5m以上时【可不要求附加—增设接闪器的保护】措施 》 ?4.5.8  在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架《空接闪网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