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4.?3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
4.3.】1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也可采用由】。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接闪网、—接闪带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当建—筑物高度超过45m!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外【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4.3!。.2 《。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烟【囱等:物体应?按下列?方式:保护 ?
《
?。。 1 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第2款的规定!
:
《 2 排放!无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烟】囱,1区、21》区、2区和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自然通风【管0区?和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装有阻火器【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以及《本规范?第4.2.1条【。第3款所《规定的管、阀及煤气!。和天然气放散管【等其:防雷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 ? 2)除【符合本规《范第4.5.7【条的规定情况外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
4.?3.3 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18m当建筑—。物的跨度较大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时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m
?
4.3【。.4 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应和防闪电》感应、内部》防雷装置《、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并应与引入的金】属管线做等电位连】接,外部防雷《装置的专《设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
4.3.!5 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顶、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本规:范第3.0.3【条第2~4款、【第9款、第10【款的建筑物》当其女儿墙以—内的屋顶钢筋网以上!的防水和混凝土层允!许不保护《时宜利?用屋顶钢《筋网作为接闪器;】本规:。范第3?.,0.3条第2—~4款、《第9款、《。第10款的建筑物】为多层建筑》且周围很少有人停留!时,宜利用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的【钢筋作为接闪器
!
《 《2 当基础—采用硅酸盐水泥和】周围土壤的含水【量不低于4%及【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防腐层时宜!利用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当基础的外表【面有:其他类的防腐层【且无桩基可利用【。时宜:在基础防腐层下面】的混凝土垫层—内敷设人《工环形基础》接地体
】
3 【 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当—仅为一根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时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10《mm钢筋的截面积】
《
,
4—。 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应,小于0.5》m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S钢》。筋表面?积总和(m2—);:
?
【 分流系数—按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取《。值
《
【5 当在建筑物周!边的无?钢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土,基础:内敷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应,按表4.3.—5的规定确定—
》
—
? 注1 当长度】相同:、截面相同时宜选】用扁钢;《
?
? 2【。 采用多根圆钢【。时其敷设净》距不小于直径的2倍!。;,
【 ,。 《3 利用闭》合条形基础》内的钢?筋,作,接地:体时可按本表校【验除主筋外可计【入箍筋?的表面积
!
《 6 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钢!筋与钢?筋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螺丝、对焊或搭焊!连,接单根钢筋》、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构件—内钢筋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
4.3【.6 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按50H—z,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确定不应大于】按人身安全所—确定的接地电阻值在!土壤电阻率小—于或等于3000】。。Ωm时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体:符合下列规定之一以!及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等!于或大于所规定【的值时?可不计?及,冲击接?地,。电阻;但《当每根专《设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时可不按本条第【1、2款敷》设接地体
【
》 1 当土【壤电阻率小于或【等于:800Ω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小于5《m,。。的情况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当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最小《长度:。。应,按本规范式(4.】2,.4-1《)计算;当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最】小长度?应按本?规范式?(4.2.4—-2)计算》
:
《
2 】当土壤电阻率大于】。800?Ω,m、小于或等—于,3,。000Ωm且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的等效圆半【径小于按下式的计】。算值:时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
【
(4.3.!6-:1):。
— 3 本】条第2款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最【小,总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
《 4》 本条第2款【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最小总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
《
?
5】 在?符合本规范第4.3!.5:。。条规:定的条件下利用【槽形、板《形或条形《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或在基础下面混凝】。。土垫层内敷设人工环!形基础?接地体?当槽:形、板形基础—钢筋:网在水平面的投影】面积或?成环的?条形基?。础,钢筋:或人工?环形基础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不补加接】地体
《
】 《1)当土壤电阻【率小于或等于—800Ωm时—所包围的面积—应大于或等于—79m2
】
,
《。 ? 2)当土壤电】阻率大?。。于800《Ωm且小于》或等于3000【Ωm时所包》围的面积应大于或】等,于按下式计算的值
!。
—
!6 在符合本规范!第4.3.5条规】。定的条?件下对6m柱—距或大多《数柱:距为6m的》。单层工业建筑—物当利?用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体并—同时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不另《加接地?体
! 》 1)利用全部【或,绝大:多数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
?
— 2【)柱子基《础的钢筋网通过【。钢柱钢屋架钢—筋混凝土柱子、【屋架、屋面板、【吊车梁等构件的【钢筋或防雷装置【互相连成整体
】
》。 : ? 3?)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每一柱子基础内】。。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大于或等于0.【82m2《
,
4—.3.7 本规】范第3.0》.3:条第:5~7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其防闪电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应就近接到防雷】装置:或共用接《地装置上
】
《 2 除—本规范第《3,.0.3《条第7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外—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第2:款的:规定但长《。金,属,。物连接处可不跨接】
,。
!3 建筑物内【。防闪电感应的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2处
【
4.3】.8 ? 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电气和电》子系统线路的反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金》属框架的建筑—物中或在钢筋连【接在一起《、电气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的》建筑物中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间隔距离可无要】求;在其他情况下】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间:隔距离应按》下式计?算
【
:
】式中:Sa3?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
—
,。
【 x?引下线计算点到连】接点的长度(m【)连接点即金属物或!电气和?电子:系统线路《与防雷?装置:。之间直?接,或通过电涌保护器相!连之点
! 2》 当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有自然《或人工接地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板、》金属网等静》电屏蔽物隔开—时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间隔》。距离可无要求
【
— 3《 当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有混】。凝土墙、砖墙隔开】时其击穿强度应【为空:气击穿强度》的1/2《当间隔距离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的规定时金》属物:应与引下线直接相连!带电线路应通—过电涌保护》器与引下《线相:连
—
? , 4 在电气接】地装置?与,防雷接地装置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应在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处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
》
【。 5 当Yyn】0型或Dyn11型!接线的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附【设于:外,墙处:时应在变《压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在低压侧的【配电屏上当有线【路引出本建筑物【至其:他有独?自,敷设:接地装置的配电装置!时应在母线》。上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冲击:电流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当无线路—引出本建筑物时应在!。母线上装设》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每【一保护?模式的标称放电电】。流值应?等于或大《于5kA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
《
?
6 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处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以及】。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附设于】外墙处?并在低压侧配电屏的!母线:。上,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时电涌保护器【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电源:线,路无屏蔽层》时,可按本规范》式(4.2.—。4-6)计》算当有屏蔽层时【。可按本规范式(4】。.2.4-7)计算!式中的雷电》流应取?等于:150kA》
【 7 在电子!系,。。统的室外线路采【用金属线《时其:引入的终《端,箱处应安装D—1,类高:能,量试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其短路?电流当无屏》蔽,层,时可按?本规:范式(?4.2.4》-6)计算当有【屏,蔽层:。时,可,按本规范式(—4.2.4-7)】计算式中的雷电流应!取,等于150》kA;当无法确定】时应:选用1.5kA
】
:
? , 8 在电】子,系统的室外》线路采用《光缆时?其引入的终》端箱处的电子系统】侧当:无金属线路》引出本建筑物—。至其:。他有:自己接地《装置设备时可—安装B2类》慢上升?率试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其短《路电流?宜,选用:75A
》
【 9: , 输送火灾爆—炸危险物质和具【有阴:极保护的《埋地:金属管道当其从室】。外进入户内》处,设有绝缘段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2》.4条第《13款和第14款】的规定在按本—规范式(4》.2.4-》6)计算时式—中的雷电流应取等】于150kA
】。
:
4.3.—9 高度》超过4?5m的建筑物除屋】顶的外部防雷装【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3.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对水平【突出外墙《。的物体当滚球—半径:45m球体从屋顶】周边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突出外墙的》物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 , 2? :高于60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应防侧击防侧!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物、墙角】、边:缘、设备以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应按屋【顶上的保《护措:施处理
》。
】 : :。。2)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布置接闪器应!符合对本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接闪器应】重点布置《在墙角、边缘和显】著突出的物体上
!
!。 3)外部金属!物当其最小尺寸【符合:本规范第5.—2,.,7条第2款》。的规定时可利用其作!为接闪器《。还可利用布置在建】筑,物垂直?边缘处?的外部引下线作为】接,闪器
! 》 4?)符合本规范第【4.3.5条规定的!钢筋混?凝土内钢筋和符合本!规范第5.3.5】条规定?的建筑物金属框【架当作为引下线或与!引下线连接时均可利!用其作为接闪器【
! :3 外墙内、外】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应【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
—
?4.:3.10 —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当其高度小于!或等于60m、罐顶!壁厚不?小于4mm时或当其!高度大于《60m、罐》顶壁厚?和侧壁壁厚均不小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接地且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两接地》。点,间距离不宜》大于30m每处【。接地点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当防雷的》接,地装置符合本规范第!4.3.6条的规】定时可?不计及其接地电阻】值但本规范第—4.3?。.6条所规定—的,10Ω可改》为30?Ω放散管和呼吸阀的!。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4.3】.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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