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 安全要求
!
,。。
:
7.0.1 !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光报警】器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火灾声、光报】警器报警时间不宜小!于灭火过程所需的】时,间并应能手动切除】警,报信号
》
7.0.】。2 防护区应有能!在30s内使该区人!员疏散完毕》的走道与出口在【疏散走道《与出口处应》设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7.0!。.3 《防护区入口》处应设灭火》系统防护标志和二氧!化,碳喷放指示灯
!
7.0.4】 当?系统管?道设置在可燃—气,体、蒸气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场,所时应设防静电接】地
7.!0.5 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机?械排风装置
!
7.《0.:6 ?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动关闭;【。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
:。7.0.7 — ,设置灭火系统的防护!区的入口处明显【位,置应:配备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