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安?全,要求
第!7.0.1》条 防护区应【设有疏散通》道与出?。口并宜使人》员在30s内撤出防!护区
》
第7.0【.2条? 经常有人—工作的防护》区当:人员不能在1—m,in内撤出时施【放的卤代烷13【01的最大浓度不应!大于10《%
《
第7.0.】3条 防护—区内卤代烷130】1的最大《浓度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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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式中防护区内卤代!烷1301灭火【剂的:最大:浓,度(%);
—
】 , , 设计灭】。火,用量或设计惰—。化,用量(?k,g);?
:
,
》 ? , μmax防!护区内最高环境【。温度下卤代烷130!1蒸气比容(m3】。/kg)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计算
】
《 ? Vm】in防护区》的最小净《容积(?m,。3)
?
第—7.0.4》条, 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与出》口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灯光指示标》志防护?区内应设置火—灾和灭火剂施—放的声报警器—并在每?个入口处设》。置光报警器和—采用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防护《标志:
—第7.?0.:5条 设》置在经常有人的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装】置,应有:切断自动控制系统】的手动装置
!
第7.0.【。6条 防》护区的门《应向外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疏,散出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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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7条 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
?
第》7.0.8条 【 地下贮瓶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直通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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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9:条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组件与!带电部件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0.—9的规定
】
第!7,.0.10条 】设置在有《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管网系?统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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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11条 设有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宜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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