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安全!要求
】第7.0.》1条 防护区应】设有疏散通道与出】口并宜使人》员在30《s内撤出防护区
!
:
第7.0.2】条, 经常有人工【作的防护区当人【员,不能在1《min内撤出时施放!的卤代烷1301】。的最大浓度不应【大于10%
—
第7.】。0.3条《 防护区》内卤代烷《1301的最大浓度!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防护区【内卤代烷130【1灭火剂的最—大浓度(%);
】
】 设】计灭火用量或设计】惰化用量(kg);!
《
,。
】 ?μmax防护区【内最高环境》温度下卤代烷1【。30:1蒸气比容(m3】。/,kg)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计—算
:
! ?。 ?Vmin防护区的最!小净容?积(m3)
】
第《7.0.4》。条 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与!出口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灯光指示标!志防护区内》应设置火灾和—灭火剂施放》的声报警器并在每个!入口处设置光报【警器和采用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防护标志
【
第7.】0.5条 设置在!经常有人的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装置应—有切断自动控制系】统的手动装置
【。
第—7.0.6条 防!护区的门《应向外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疏》散出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
第7.0.】7条 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
《
,
第7.0.!8条 地下贮瓶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直,通室外
《
?。
第7.0.9】条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组】件与带电部件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0.9的【规定
!
《
第7.0.—10条? 设置在》有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管网系统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
—第7.0.11条】 设有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宜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