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16-2013 建标库

4.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9.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控制方式有三种类型: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1  集中控制型系统主要由应急照明集中控制器、双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消防应急灯具和配电线路等组成,消防应急灯具可为持续型或非持续型。其特点是所有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都受应急照明集中控制器控制。发生火灾时,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向应急照明集中控制器发出相关信号,应急照明集中控制器按照预设程序控制各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

    2  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主要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消防应急灯具和配电线路等组成,消防应急灯具可为持续型或非持续型。发生火灾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集中电源和/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工作状态,进而控制各路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

    3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主要由应急照明配电箱、消防应急灯具和配电线路等组成。发生火灾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进而控制各路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

4.9.2  本条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和应急转换控制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