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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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应分别由《专用的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控】制
:
》4.4.2 —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由?同一防护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或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动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探测器的组合—宜采用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各类!探,测器:应按本规范第6【.2节?的规定分别计算【保护面积
】
: 2 —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警—报器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任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其他类型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首次报警信】号;: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发出?联动控制信》号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同一防护—区域内与首》。次报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
,
3 】 联动控制》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
:
】 1)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
》
:
》 ?。 ,。 :2)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
【 》 , , ,3)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门、窗》;
】 【4)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可:设定不大于3—0s的延迟喷射时间!
?
4】 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应,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按【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除?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外的联动控制;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
?
5 ! 气体灭火防护【区,出口外上《方应设置《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指:示气体释放的声【信号应与该保护对】象中设置的火—灾声警?报器:的,声信号?有明显区别》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的同【时应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组合》分配系统应首先【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选择阀?然后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
4【.4.3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不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
! 2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和联《动控制均应符合【本规范第4》。.4.?2条的规定
!
4?.4.?4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手动:启动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执行符—合本规范第4.【。4.2条第3款【和,第5款规定的联【动,操作;手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 2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上应设?置对应于不同—防护区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手动【启,动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执行符合本规范【第4.4.2条第3!款和第5《款规定的联动操【作;手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
4:.4.?5 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启动?及喷放各阶段的【联动控?。制及系统《的反馈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
】
:
2 !。 选择阀《的动作?信,号
—。
,。。 3 — 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
4.4.6【 在防护区域内设!有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系统《其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工作状态应】在防护?区内:、外的手动和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上显示该状态【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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