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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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1 ?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应分别》。由专用的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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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由同一防护!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或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动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探测器的组合!宜采用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各类探测器应按本!。规范第6.2节的规!定分别?计,算保护面积
—
》 2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警报器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任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其他类型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首次》。。。报警信号;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发出联!动控制?信号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同一防护区域【内与首次报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 , 3 联动控制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
!
《 2【),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
【。
】 , ,3)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门、窗;
!
,
》 4)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可设定】不大于30s的延迟!喷射时间
》
,。
】4, 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应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按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除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外的联动控制;】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
》。
, 5 气】体灭火防护区出口】外上方应设》置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指示气体释放的【声,信号应?与该保护对象中设】置的火灾声警报器】的声信?号有明显区别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的同时?应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组合【分配系统应首先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选择阀【然,后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
【
》4.4.3 —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不: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
【
, 2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和联—动控制均应符合【本规范第4》.4:.2条的规》定
?
:
4.《4.4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手动启动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执行—符合本规范第4【.4.2条第—3款和第5款规定】的联动操作》;手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
2 【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上应设置对【应于不同《防护区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手动启】动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执行符合本规范第4!.4:.2条第《3款和第5款—规,定的联动《操作;手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4.4.《5, 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启动!及喷:放各阶段的联动【。控制及系统的—反馈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
《
? 2 —选择阀的动作信号】
:
【 3 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
4.4.6】 在防护区域【内,设有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系统!其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工作—状态应在防护—区内:、外:的手动和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上显《示,该状态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