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灭火—器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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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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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本—规范:1990年版、【1,997年版均规【定,在,。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全面修》订时将“配置—场所:。”改为“计算—单元”这样不仅更】符合本规范的编【制意图而且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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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规定还考虑到在】发生:火,灾时若能同时使用】。。两具灭火《器共同灭火则对【迅速、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非常】有利同时两具灭火器!还可起到相互备用的!作用即使其中一【具,失效另一具》仍,可正常使用英国【国家标准也》。规定对普通楼层【每层灭火器的最【少配置数量为2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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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 本条规定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配置数量不宜多于】5具这主要》是,从消防?实战考虑就是说在失!火后可能《会有许多《。人同时参加紧急灭】。火,行动如果同》时到达同一个灭火】。。器,设置点来取》用灭火器的人员太】。多而且许多》人都手提《1,具,灭火器到同一个【着火点去灭火则会互!相干扰使得现场非】常杂乱影响灭火容】。易贻:。误战机况且一个设】置点中的灭火器【数量太多亦有灭火器!展览之嫌而且为【放置数量过多的灭】火器:而设计的灭火器箱】、挂钩、托架—的尺寸则会过大所】占用的空间亦相【。对,较大对正常办公、】生产、生《活均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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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住宅!楼的公共部位应当配!置,灭火器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的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需要《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这是《最低的要求即目前】可按照每100m】2配:置1具?1A手提式灭—火,器的:基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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