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灭火器的配置】
?
,
—6,.1 ? 一般规定
】
6.【1.1 》。本规范19》90年版、》1997《年版均规定》在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全面修订时【。将“配置场所”【改为“计算》单元”这《。样不仅更符合本规】范的编制意图—而且比较《合理:
】 本条《规定还考虑到在【发生:火灾时若《能同时使用两具灭火!器,共同灭火《则对迅速、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非常《有利:同时两具灭火器还】可起到相互备用【的作用即使其中【一具:失效另一具仍可正】常使用英国国—。家标准也规定对【普通楼?层,每层灭?火器的?。最少配置数量—为2:具
6.!1,。.2 本条规【定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配置:数量不宜多于5具】。这主要是从消防实战!考虑就是说在失火后!。可能会有许》。多人同时参》加紧急灭火行动如果!同时到?达同一?个灭火器设》置点:。来取用灭《火器的人员太—多而且许多人—都手提1具灭火【器到同一个着火【点去灭火《则,。会互相干扰使—得,现场非常杂乱影【响灭火容易》贻误:战,机,况且一?个设置点中的—灭,火,器数量太多》亦有灭火器展览之嫌!而,且为放置数量过多】的灭火器而设计【。的灭:火器箱?、挂钩、托架—的尺寸则《。会过大所占用—。的空间亦相对较大对!正常办公、生产、生!活均不利
—
《6,。.1.?3 : ,住宅楼的公共部位】应当配置《灭火器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的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需?要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这?是最低的要求即【。目前:可按照每100【m2配置1具1A】手提式灭火器—的基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