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84-2017 建标库

7.2  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

7.2.1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和补充,细化了不同类型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要求。

    当顶板下有梁、通风管道或类似障碍物,且在其附近布置喷头时,为避免梁、通风管道等障碍物对喷头洒水分布的影响,本条提出了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要求(见本规范图7.2.1)。喷头的布置应当同时满足本规范7.1节中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的规定,喷头与障碍物的水平间距不小于本规范表7.2.1的规定。如有困难,则要求增设喷头。

7.2.2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和补充。

    喷头附近如有屋架等间断障碍物或管道时,为使障碍物对喷头洒水的影响降至最小,规定喷头与上述障碍物保持一个最小的水平距离。这一水平距离,是由障碍物的最大截面尺寸或管道直径决定的(见本规范图7.2.2)。需要说明的是,本条适用于直立型、下垂型以及边墙型喷头。

7.2.3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和补充。

    本条针对宽度大于1.2m的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等水平障碍物对喷头洒水的遮挡作用,提出了增设喷头的规定,以补偿受阻部位的喷水强度,对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和特殊应用喷头,提出当障碍物宽度大于0.6m时,就要求增设喷头(见本规范图7.2.3)。

7.2.4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和补充。

    喷头附近的不到顶隔墙,将可能阻挡喷头的洒水。为了保证喷头的洒水能到达隔墙的另一侧,本条提出了不同类型喷头其溅水盘与不到顶隔墙顶面的垂直距离与水平距离的规定(见本规范图7.2.4)。需要说明的是,本条适用于直立型、下垂型以及边墙型喷头。

7.2.5  顶板下靠墙处有障碍物时,将可能影响其邻近喷头的洒水。本条提出了保证洒水免受阻挡的规定。同时,还应保证障碍物下方喷头的洒水没有漏喷空白点(见本规范图7.2.5)。

7.2.6、7.2.7  这两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和补充。

    这两条提出了边墙型喷头与正前方障碍物及两侧障碍物的关系。规定这两条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障碍物影响边墙型喷头的洒水分布(见本规范图7.2.6和图7.2.7)。

    本节中各种障碍物对喷水形成的阻挡,将削弱系统的灭火能力。根据喷头洒水不留空白点的要求,要求对因遮挡而形成空白点的部位增设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