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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局部应?用系统
【
12.0】.1 局部应用系!统应:。用,于室内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民用》建筑中为局部设置且!。。保护:区域: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湿式系统设》置,局部应用系》统的:场所应为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Ⅰ级场所
!
12【.0.2 》。 局部?应用系统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喷?水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0.1条的】规,定持续喷水时间【不,。。应低于0.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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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3 局部!应用:系统保护区域内的房!间和走?道均应?布置喷头喷》头的选型、布置和】按开放喷头》数确:定的作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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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采用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系统—喷,头布置应符合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Ⅰ级】场所的有关规定作用!面积:内开放的喷》头,数量应符合表12.!0,.3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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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0.3 采用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时》作用面积内开放【喷头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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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用,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系统喷头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7《.1.4《。条,的规定作《。。用面积内《开,放喷头数《量应按不《少于6只《确定
》
12.—0.4 当—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流《量能满足局部—应用系统设计流量时!局部应用系统可【与室内消火栓—合用室内消防用【水量、稳压设—。施、消防水泵及供】水管道等当不满足时!应按本?。规范第12.0【.9条执行》
》
12.0》.,5 采用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且喷头】总数不超过2—。0只或采用》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且喷头总数不超过】12只的局部应用】系统:可不设?报警阀组
》
12.】。0.6 》不设:报警阀?组的局部应》用系统配水管—可与室内消防竖管】连接:其配水管《的入口处《应,。。设,过滤器和带有锁【定装置的控制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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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局部应用系统!应设报警控》。制装置报警控制装】置应:具有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及消防水泵、信】号阀:等,组件状态和输出启动!消防水泵控制信号】的功能
】
12.《0.8 《 不设报警》。阀,组或: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供水】管吸:水的局部《应,用系统应采取压力】开关联动《。消防水泵《的控制方式不设【报警阀组的系统可采!用电动警铃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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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 无室内消》。火栓的建筑或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流量不能满【足局:部应用系统要—求时局?部应用系统的—供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市政供水—能够同时《保,证最大生活》用水量和系统—的流量与压力时【城市供水管可直接】。向系:统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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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政供水【不能同时保》证最大生活用—水量和系统的流【量与压力但允许消】防水泵?从城市供水管直接吸!水时系统可设直接从!城市供水《管吸水的消防—水泵;
】
》3, 市政供》水不能同时》保证最大生活用水量!和系统?的,流,量与压力也不允许】从市政供水管直接】吸水时系统应—设,储水池(罐)和消】防水泵储水》池(:罐):的有效?容,积应按系《统用水量确定并可】扣除系?统持续?喷水时间内仍能连续!补水的补水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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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可按三!级负荷供电》且可:不设备?用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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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设置倒流防!止器或采取其他有效!防止污染生活用水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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