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必须”;
!。
,
,
: , 反面词采—。用“严?禁”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这样做】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应【”;
【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 反面词采—用“不宜”》
》
《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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