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 液化石油气站】用电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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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1— 液化石》油气站?生产区用《电场所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液化?石油:气站内?灌瓶:间的气瓶灌装嘴【、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装》卸口的释放源属【第,一级释放源》其余爆炸危》。险场所的释放—源属第二级释—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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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液化石油气站!生产区各用电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宜】根据释放源级别和】通风等?条件: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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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划《分区域等《级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
!。
!2) 根据通风】等条件调整区域等级!当通:风条件良好时可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宜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有障碍物、凹坑】和死:角处:宜局部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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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液化石油气站用电!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宜符合【。第E.?0.2条~第E【.0.6条典型示】例的:规定
—。。
: 《。注爆炸危险性—建筑的通《风其空气流量能使可!燃气体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的:20%?以下时?。可定:为,通风良?好
E】.0.2 通风良!好,的液化石油气灌瓶】间、实瓶库、—压缩机?室、:烃泵房、气》化间、?混,气间等生产性建筑】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见图E.0.!2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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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15m地面】以上:高度7.5m和半】径为7.5m顶部与!释放源距离为—7.5m的范围【。划为2?区;
【
2 】在,2区范?。围内:地面以下《的,沟、坑等《低洼处划为1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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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E,.0.2 》通风:良好的?生产性建筑》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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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3 露天设置的地!。上液化石油气—储罐或储罐区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的划《分见图E.0.3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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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储罐安全阀》放散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4】.5m以及》。至地面以上的—范围内?和储罐?区防护墙《以内防护墙》顶部以下的空间【划为2区《;
【 2 【。在2区?。范围内地面》以,下的沟、坑等低【洼,处划为1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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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当:烃泵露天设置—在储罐区《时,以烃泵为中心—半,径,。为4.5m以及至地!面以上范围内划为】2区
】 注地下【储罐组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可参?照本条?规定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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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E.0.3! 地:上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
E?.0.4 》。 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装卸口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见图】E.0.4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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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装卸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空间和爆炸【危险区域以内地面】以,下的沟、坑》等低洼处《划为1区;
【
【 2 《以装卸口为中心半】径为4.5m—1区:。以外以及地面以上】的范围内划分为2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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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E.0.》。4 :槽车装卸口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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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5 无释放源的建!筑与有?第二级释《放,源的:建筑相邻《并采用不燃烧体【实体墙隔开时—其爆炸危险》区域和范围划分见】图E.0.5宜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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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释放源【为中心按本附录第】E.0.2条规定的!范围内划分》为2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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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与爆炸—危险建筑相邻并采】用不燃烧体实体【墙隔开的无释放【源建筑其门、—窗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时划为2区】;
?。
— 3 《 门、窗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以外时划《为,非爆炸危《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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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E:.0.5《 与具有第二级【。释放源的《建筑物相邻并—采用:。不燃烧?体实体墙隔开时其】爆炸危险《区域和范围》划分
?。
E.【0.6 下列【。用电:场所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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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没有释—放源且?不可能?有液化石《油气或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气】体,的混合?气侵入的区域;
】
!2 液《化石油气《或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气体的混合气—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其爆炸下限【10%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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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或炽热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可燃:气体着火温度的设备!。附近区?域如:锅炉房、《。热水:炉间等;
】
—4 液化》石油气站生产区【以,外露天设置的—液化石油《气和液化石油—气与:其他气体的混合气】管道但?。其阀门处视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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