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6》.5  门站和【储配站 【 6.—5,。.1:  本节《适,用于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中,接受气源来气并进行!净化、加臭、储存、!控制供气压力、【气量分?配、计?量和气质检测的门站!和储配站的工程设计! , 6.5.!2 : 门站和储配—站站: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站址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  【   2 》 站址?应具有适《宜的地形《、工:程,地质、供《电,、,给水排水和通信【等条件; 】 , ,  :  3 《。 门站?和储配站应》少占:农田:、节约用地并注意】与城镇景观等协调】; : , ?。     》4  门站站址应结!合,长输:管线位置确定; 】。 ?    》 ,5  根据输配系】统具体情况》储配站与《门站可合建》; :     !6  储配站内的】储气罐与站外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站】内,露天燃气工艺—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甲,类生产厂房》与厂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的要求 !6.5.3  储配!站内的储气罐与【站内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6—.5.3的》规定  】。   !  :。。注1 低压湿式储气!罐,与站:内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确定:;  】       2 !低压干式储气罐与站!内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大时【应,按本表?增加2?5%;比空气—小或等于《时可按本表确定;】    !    《 3 ?固定:。容积储气罐与站内】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执行总容【积,按其几?何容积(m3)和】设计压力(》绝,对,压力103kPa】)的乘积计算—。; 【       【。 4 低压湿式或干!式储气罐的水封【。室、油泵房和电梯】间等附属设》施与该储罐的间距】按工艺?要求确定;》  【   ?    5 露【天,燃,气工艺装《置与储气罐的间距】按工艺要求确定 ! 《6.5.4 —。 储气罐或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湿式储气!罐之间、干式—。储气罐之《间、湿式储气—罐与干式储》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 》 , ,  :  2  固定【容,。。积储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2/3; — ?     3 】 ,固定容?积储气罐与低—压湿式或干式储气罐!之闻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 !     4【  数个固定容积储!气罐的总容积—大,于2:。。00000m3【。。时应分?组布置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卧式储罐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长度的一半》;球:形,。储罐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且不应小于20.0!m; —     —5  储《气罐:。与液:化石油气罐之间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6.5.5  门站!。。和储配站《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总平面应!分区布置《即分为?生产区(包括—储罐区、调压—计量区、加压区等)!和辅助区 !     2— , ,站内的各建构—筑物之间《以及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二级”》的规定 》 :     —3  站内露天工】艺装置?。区边缘距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20m距》办公、生《活,建筑不应小》于18m《距围墙不应》小于10《m与站内生产建【筑的间距按工艺【要求确定 》 ?     4【  储配站生产【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5m 6!.5.6  —当燃气无臭味或臭味!不足时门站或—储配站内应设置加臭!装,置加臭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2.3条!的有:关规定 《 6.5.!。。7,  门站和储配【站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功能《应满足输配系统输】气调度和调峰的要】求; 【     2— , 站内应根据输【配系统调度要求【。分组设置计量和调】压,装置装置前应设过滤!器;门站进》站总管上宜设—置分离器; 】   》  3  调压装】置应根据燃》。气流量、压力—降等工艺条》件确定?设置加热装置; !     】4  站内计—量调压装置》和加:。压设:。备应根据工》作,环境要求露天或【在厂房内布置在寒冷!或风沙地区》宜采用全封闭式厂】。房; 】   ? 5  进出站管线!应,设,置,切断阀门和》绝缘法兰; 【。  》   6《  储配站内进罐】。管线上?宜设置控制进—罐压力和《流量的调节装置; !。 ,     】。。7,  当长输管道采用!清管工艺时其清【管器的接收》。装置:。宜,设置在门站》内,。; 《     8 ! ,站,内管道上应》根据系?统,要求设?。置安全保护及—放散装置; !     9【 , 站:内设备、仪表—、管道等安装的水平!间距和标高均应【便于观察、操作和】维修 6!.5.8《  站内宜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并宜作】为,输配系统的数据采集!监控系?统的远端站》。 ? 6.5.【9  站内燃气计量!。和气质?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 站内设《置的计量仪表—应符合表6.5.9!的规定;《    ! 2  《宜,设,置测定燃气组—分、发?热量、?密度、?湿度和?各项有?害杂质含量的—仪表 【 , 《 ,     注表中“!+,”,为应规定设置 】 ,。 : 6.5.10【  燃气储存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储?配站所?建储:罐容积应根》据输配系《。统所需?。储气总容量、管网】系统的调度平衡【和气:体混配要求确—定;  !   2《  储配站》的储气方《式及储罐形式—应根据燃气进—站,压,力、供气规》模,、输:配管网压力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3  确【定储:罐单体或单组容【积时:应考虑储罐检修【期间供气系统的调度!平衡; !    4  储罐!区宜设有排水设施 ! ? :6.5.11—  低?压储气罐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低压《储,气罐宜分别设置燃】气,进、出气《管各管应设置关闭】性能良好的切断【装置并宜《设置:水封阀水封阀的有效!高度:。应取设?计工作压力(以【。Pa表?示)乘0.1—加500mm燃【。气进、出气》管的设计应》能适应气罐地基【沉降引起的变形; ! 》    2》。  低?压储气罐应设储气量!指示器储气量指【示器应?具有显示储》量及可调节的高低】限位声、光报警装置!; ? ?  :   3  储气】罐高度超越》当地有关的规定【时应设高度障碍标】志; 《 :     4【。  湿式储气—罐的水封高度应经】。过计算后确》定; —。 ,  :  : 5  寒冷地【。区湿式储气罐的【水,封应:设有防冻措施—; 《  《   6  干式】储气罐密封系—统必须能够可靠地】连续运?行; ? ,。 ?     7 【 干式储《。气罐应设置紧急放散!装,。置; ?     !8  干式储气罐应!配有检修通道稀油】密封干式储气—罐外部应设置检修电!梯 6】.5:.12  高压【储,气罐: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高压储气罐宜!分别设?置燃气进《、出气管不需—要起混气作》用的高压储气罐其进!、出气管也可—合为一?条;燃气进、出【气管的设计宜进行柔!性,计算; 】     2— , 高压?。储气罐应分别—设置安全阀、放【散管和排污管;【 : 《    3  高压!储气罐应《设置压力检》测装置; 》     !4  高压储—气,罐宜减少接管开【。孔数量; 】     5【  高压储气—罐宜设置检修排空】。装置; —     【6  当《高压储气罐罐区【。设置:检修用集中》放散装置时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5.1《2-1的规》定;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5.】。12-2的》规定:;放散管管》口高度应高》出距其25m内【的,建构筑?物2:m以上且不得小【。于10m; 【 ?  :   7  集中放!散装置宜设置在【站内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 《 6.5.13】  :站内工艺管道应采】用钢管燃气》管,道设:计压力大于》0.:4MPa时其管材性!能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GB/?T, 9711、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的规定?;,设计压?。力不:大,于,0.4MP》。a时其管材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的规?定 : ,     】阀门等管《道附件的压》力级:。别不应小于管道设计!压力 《 6.5.】14  燃气加【压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储配站燃气加—压设备应《。结合输配《系统总体设》计采用的工艺流程、!。设计负?荷、排气压力及【调度要求确定; 】    】 2:  加压设备应根据!吸排气压《力、排气量选择机】型所选用的》设备应便《于,操作:维护、安全可靠并】符,合节能、高效、低振!和低噪声的要求; ! 》 ,   3  加压设!备的排?气能力应按厂方【提供的?实测值为依据站【。内加压设备》的形式应一致—加压设?备的规格应满—足运行调度》要求并不宜多于【两种 ?。 《 ,    储配站【内,装机总台数》不宜过多每1~【。。5台压缩《机宜另设1》台备用? ? 6.5.【。15  压缩机室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压?缩机宜按独立—机组配置进、—出气管?。及阀门、旁通、冷却!器、安全放散、【供油:和供水等各项—辅助设施; —   【  2?  压缩机的进【、,出,气管道宜采用地下】直埋或管沟敷—设并宜?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     】3,  管道设计应设】有能满足投产置换】正常:。生产维修《和安全?保护所必需》的附属设备;—  【。   4  压缩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压缩机【宜,采取单排布置;【 《   《    《  2)  —压,缩机之间及》压缩:机与墙壁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5m; 】 :     —  :  3)  重【要通道的宽度小【。。宜小于2m》; 《     【    4)  机!组的联轴器及皮带传!动装置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      【。   5)  高】出地面2m以—上的检修部位—应设置移动》或可拆卸《式的维修平台或【扶梯;? :。 《  :      —6) ? 维修?平台及地《坑,周围应设防护—栏杆; 》    【 5  压缩—。机室宜根据设备【情况设置检修—用起吊设备;— :   —  6 《 当压缩机》采用燃气为动力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和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的有关规定; ! 》   ? 7  压缩机组】前必须设《有紧急停车》按钮 《 6.—5.16  压【缩机的控制室宜设在!主厂房一《侧,的中部或主厂房的一!。端控制室与压缩机室!之间应设有能观察各!台设:备运转的隔声耐【火玻:璃窗 】6.5?.17?  储配《站,控制室内的二次【检,测仪表及操作调节装!置宜按表6.5.】17规定设置 ! !   ? 注:表中:“+”为《应规定设置 】 , 6?.5.1《8 : 压缩机室、调压】计,量,室等具有爆炸危险的!。生产用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甲类《生产:厂房”设计》的,规定 》 , , ,6.5?.19  门—站和储配站》内的消防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   —  1  储配站】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按一次【考,虑储罐区《的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6.5.19!的规定 ! —  :  注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以组为单位总】容积按其几何窖积(!m3)和设计—压力(?绝对:。压,力10?2kPa)的乘积计!算 : 》    《2 : 当设置《消防水池《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按火灾延续—时,间3h计算确定当】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向消防水池补水时其!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水量】    ! ,3  储配站内【消防给水管网—应,采用环?。形管网?其给水干管不应少于!2,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用水总量的【供给要求《 《    》 ,4,  站内室外消【火,栓宜选用地上式消火!。。栓 : 》   ? ,。5  门站的工艺】装,置区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 》 ,   6 》 ,门,站和储配站》。内建筑物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储配站内!储罐区应配置干【粉灭火器配》置,数,量按储罐台》数每台设置2个;每!组相对独立的调【压,计量等工艺装置区】。应配置干粉》灭火器数量不少于】2个  !   注《1 干粉灭火器指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   2 根据场所!危,险,程度可?设置部分35kg】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 ?6.5?.,20  门站和储配!站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二级:负荷”的规定 【 6.5】.21  门站【和,。储配站电气防爆【设计:符合下列要》求,  【   1《  站内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力【。装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 : 《     》2  其《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的划分】宜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  :  3  》站内爆?炸危险厂房和装【置区内应《装设: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 《。6,.5.22  【。储,气罐和压缩机室、调!压计量室等具有爆】炸危险?。的生:。产用房?应有防雷《。接地设施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规定》 6.】5.2?3  门站和储配站!的静电接地》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J :28的规定 ! 6.5.24 ! 门站和储配—站,边界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