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28-2006 建标库

5.12  一氧化碳的变换

5.12.1  本节适用于城镇煤气制气厂中对两段炉煤气、水煤气、半水煤气、发生炉煤气及其混合气体等人工煤气降低煤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的工艺设计。

5.12.2  煤气一氧化碳变换可根据气质情况选择全部变换或部分变换工艺。

5.12.3  煤气的一氧化碳变换工艺宜采用常压变换工艺流程,根据煤气工艺生产情况也可采用加压变换工艺流程。

5.12.4  用于进行一氧化碳变换的煤气应为经过净化处理后的煤气。

5.12.5  用于进行一氧化碳变换的煤气,应进行煤气含氧量监测,煤气中含氧量(体积分数)应不大于0.5%,当煤气中氧含量达0.5~1.0%时应减量生产,当氧含量大于1%时应停车置换。

5.12.6  变换炉的设计应力求做到触煤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结构简单、阻力小、热损失小、蒸汽耗量低。

5.12.7  一氧化碳变换反应宜控制采用中温变换、中温变换反应温度宜为380~520℃之间。

5.12.8  一氧化碳变换工艺的主要设计参数宜符合下列要求:

    1  饱和塔入塔热水与出塔煤气的温度差宜为:3~5℃;

    2  出饱和塔煤气的饱和度宜为:70~90%;

    3  饱和塔进、出水温度宜为:85~65℃;

    4  热水塔进、出水温度宜为:65~80℃;

    5  触媒层温度宜为:350~500℃;

    6  进变换炉蒸汽与煤气比宜为:0.8~1.1(体积分数);

    7  变换炉进口煤气温度宜为:320~400℃;

    8  进变换炉煤气中氧气含量应控制:≤0.5%;

    9  饱和塔、热水塔循环水杂质含量应:≤5×10-4

    10  一氧化碳变换系统总阻力宜为:≤0.02MPa;

    11  一氧化碳变换率宜为:85%~95%

5.12.9  常压变换系统中热水塔应叠放在饱和塔之上。

5.12.10  一氧化碳变换工艺所用热水应采用封闭循环系统。

5.12.11  一氧化碳变换系统宜应设预腐蚀器除酸。

5.12.12  循环水量应保证完成最大限度地传递热量,应满足喷淋密度的要求,并应使设备结构和运行费用经济合理。

5.12.13  一氧化碳变换炉、热水循环泵及冷却水泵宜设置为一开一备。

5.12.14  变换炉内触媒应分为三段装填。

5.12.15  一氧化碳变换工艺过程中所产生的热量应进行回收。

5.12.16  一氧化碳工艺生产过程应设置必要的自动监控系统。

5.12.17  一氧化碳变换炉应设置超温报警及联锁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