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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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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 , 注1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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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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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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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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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城镇燃气—工程规?划设:计应遵?循我国的能》源政策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并应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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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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