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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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是国家制《定,的关于生《活饮用水水》质,。的强制性标准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均应符】合该标准其他类别用!水为非生活》饮用水这些用水水质!应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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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 本条阐明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中直接供水的水压!要求我国幅》员辽阔?有山区?城市、丘陵城市、】平原城市之分各城】市建设?用地:有大有小因此—各地城市应》结合:城,市规划布局按供【水服务范围》和直接供《。水的建?筑层数确定供水管网!用户接管点处—的最小服务水头【用户接管点处—的最小服《务水头按一层为【10m二层为12m!二层以上每增—加1层增加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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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条》件的城市《可适当提《高供:水水压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8m的!要求相当于将水【送,至六层住宅所需【的最小?水头以保证六层【住宅由城市水厂【直接供水或》由管:网中加压泵站加【压供水?从,而多层住宅建筑【屋顶上可不设置水箱!降低水质污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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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本条—规定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阶段与?期限的确定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应地可!划分为总《体规:划阶:段的给水工》程规划?和详细规划阶段【的给水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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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而,编制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是【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对给水工程规划【内容进?行细化?和深化因此》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的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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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近期《规划通常是》马上要?实施的应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而给水工】程是一个长久持续】的系统工程为—此应处理好给水【工程规划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 给水工程】规划宜对城市—远景的给水规模【及城市远景采用的】给水水源进行分【析一则可对城—市远景?的给水水《源尽早地《进行控制和保护【二则对城市发展及产!业结构?起,到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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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给水:工程规划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规划范围保持一致】而,。对城市规划区外【的其他地区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可提出【水源:选择:。、给水规模预测【。等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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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给水工程规划范围!应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保持一致》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的规划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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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城市》给水水源地距离【城市较远且》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时应把水源地及【输水管划入》给,水工程规划》范围:内当超出本市辖【区范:围时应?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输—水,管道沿?线的城镇、》工业区、开发区等】需统一?供水时经与有关部门!协调后可一并—。列入:。给水工程规》划范:围但一般只考虑增】加取水和输水工程】的规模?不考虑沿线用户的】水厂:及输配?水管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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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与水资?源、再生水、节水】。、排水、防洪—。。排,涝、消防《、绿地、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管线综】合等规划关系密切因!。而应与其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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