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