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82-2016 建标库

8  输配水

8.1  管网布置

8.1.1  城市应采用管道或暗渠输送原水。当采用明渠时,应采取保护水质和防止水量流失的措施。

8.1.2  输水管(渠)的根数及管径(尺寸)应满足给水规模要求。宜沿现有或规划道路铺设,并应缩短线路长度,减少跨越障碍次数。

8.1.3  城市配水干管应根据给水规模并结合城市规划布局确定,其走向应沿现有或规划道路布置,并宜避开城市交通主干道。管道在城市道路中的管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的规定。

8.1.4  输水管和配水干管穿越铁路、高速公路、河流、山体时,应选择安全且经济合理的线路。

8.1.5  配水管网管径宜按近期、远期给水规模进行管网平差计算确定。

8.1.6  自备水源或非常规水源给水系统严禁与公共给水系统连接。